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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海洋法会议及海法四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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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5-07
第6版()
专栏:

日内瓦海洋法会议及海法四公约
一九五八年二月,联合国在日内瓦召开第一次国际海洋法会议,有八十多个国家参加。会议通过四个公约,即:
“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大陆架公约”和“公海渔业和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简称海法四公约。
由于当时不少亚非拉国家还没有独立,在参加会议的国家中,发展中国家只占半数左右,因此会议被帝国主义大国所操纵。会议通过的所谓海法四公约根本不能如实反映广大中小国家的意见。从根本上来说,“四公约”有利于超级大国推行其海洋霸权主义,而不利于广大中小国家捍卫自己主权和维护民族经济利益的正义斗争。
一九六○年三月,联合国在日内瓦举行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和渔区范围问题,但毫无结果。
截至一九七二年底为止,只有少数国家批准或加入一九五八年的海法四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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