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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会合理改订薪额 制定大学教职员工警薪给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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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06
第2版()
专栏:

文管会合理改订薪额
制定大学教职员工警薪给标准
【本报讯】北平各大学教职员工警的薪给,在解放以后,仍暂按原薪,以去年九、十、十一三个月的实际所得平均数发给,国民党统治时期所订的薪给标准原不合理,急待重新订定。于各大学新的校务委员会成立及学生人民助学金条例颁布的同时,文管会又将各大学教职员工警薪给标准重新改订。均以小米计算,不受物价波动影响。计大学校长月薪为小米一千三百斤至一千五百斤,专科学校校长或独立学院院长月薪为小米一千斤至一千三百斤,教授、副教授月薪为小米八百斤至一千三百斤,医学院教授(医生)依照原级薪加百分之二十。讲师教员助教月薪为小米四百斤至八百五十斤,职员月薪为小米二百五十斤至七百五十斤,工警月薪为小米一百八十斤至四百五十斤(有特殊技术者得酌量提高,但不得高于五百五十斤),学徒月薪为小米一百二十斤至一百八十斤。以上薪给的评定原则,教授、副教授及讲教助等依据学术贡献,技术能力,服务年资,服务成绩四项;职员工警依据技术能力,服务成绩,服务年资三项;学徒依据学习年资服务成绩二项具体评定。其他兼课,教员教课时数,职员工警每日工作时间等,均有规定。此项标准,系由文管会制订草案,经过各校普遍讨论,将结果呈报文管会,由文管会颁布试行。各校即将据此详细订定各教职员工警的具体薪额。又清华大学教授联谊会拟订一种现任教授副教授计分支薪临时办法,也经文管会转发各校,作为评定薪给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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