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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北平人民造纸厂 民主评议调整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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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9
第2版()
专栏:

  国营北平人民造纸厂
 民主评议调整工资
【本报讯】国营北平人民造纸厂存在之工资不合理部分、一个月来,由接管组、职工会领导全体工人研究讨论,现已调整完毕。人民造纸厂的工资制度在未调整前,曾存在着极不合理的现象。国民党匪帮贪婪的剥削工人,过度的压低工资;最高技工每月实得工资才二百八十八斤小米。工资中的平均主义也很严重:如普通技工每月二百四十斤,而普通女工、学徒,最高工资也有二百零五斤者。此外还有显著的不公:如茶役赵学谦,工作很轻,每月工资二百四十二斤;而仓库劳力工人张一德,劳动强度最大,每月却只二百零五斤。技工辛庚雪技术较好,每月工资二百四十七斤;另一技工夏清泉的技术不如辛庚雪,却是二百五十九斤。此外,厂内工作时间、学徒期限,均无明确规定。自北平解放,该厂为人民政府接管后,工人即要求改革上述不合理现象。接管组经过调查研究,接受工人要求,于四月中旬着手研究工资调整问题。以平津一般小型工厂的工资标准,参照老解放区的工资标准,再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工作性质、技术条件、劳动强度等情况,制订工资调整草案,送交上级审核后,即召开接管组、职工会与各生产单位代表联席会议,详细研究该项草案,再送交上级批准。会上发现大多数工人误解调整工资为普遍的平均提高工资,随即作了详尽解释,进行了关于工资政策的教育。随即由接管组、职工会、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工人代表组成评资委员会,由机电科之铁工、电工、锅炉、泥木工,造纸科之纸机、打浆、蒸煮等各生产单位根据草案和每个人的技术条件、劳动强度、工作态度、工龄等,逐一评议调整;再由评委会分别协同该单位主管复评,最后交给该单位讨论,有意见提出研究,无意见即算定案。五月二十六日各单位评定完毕;二十七日召集职工会及各单位主管人与工人代表进行大会总评,作出决议;二十八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调整结果,并经大会通过。这样,过去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基本上获得解决,规定最高技工工资四百四十五斤,最低技工二百零五斤。对技术条件好而工资低的工人予以适当增加,技术较差而工资高者予以适当减低。因过去该厂工资普遍低,故这此多数工人工资均有适当增加,不动与减低者较少。对工人等级与工作时间、学徒制度等,均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工人中某些不正确思想,在调整过程中随时得到克服,工人的觉悟提高了一步。
(商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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