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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健康 防止庸医奸商卖假药 平市府规定医药广告须经核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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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2
第2版()
专栏:

  保障人民健康
 防止庸医奸商卖假药
平市府规定医药广告须经核准
【本报讯】北平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人民健康,防止商人夸大宣传医药广告,尤其防止一些庸医奸商用假药骗钱,以人命为儿戏。特规定所有医药广告,均须先经市府卫生局核准,发给广告验许证后,始可在各报纸、杂志、广播电台刊载或广播,其已领有广告证者,须按证上所载字句发表,不得任意夸大渲染。
(超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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