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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新风——后旺村女青年坚持斗争实行晚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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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6-12
第3版()
专栏:

晚婚新风
——后旺村女青年坚持斗争实行晚婚
福建省平潭县中楼公社后旺村的女青年,从一九五五年农业合作化开始提倡晚婚。十八年来,她们和阶级敌人斗,和旧思想、旧风俗斗,全村女青年百分之七十做到了晚婚,有力地推动了革命和生产的发展。
后旺村晚婚新风尚是怎么形成的呢?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村里一群女青年积极要求参加青年组,试验组,为集体生产贡献她们的一分力量。她们白天生产,晚上学习。在夜校里,大家反复学习毛主席的教导:“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伟大的号召,激励着女青年。翁炎娇、翁梅宋、翁珠钦等聚在一起商议:我们翻身作主人了,就要象作主人的样子,不仅生产上要搞好,还要坚定地破除陋习,实行晚婚。
姑娘们为了争取家庭的支持,启发父母忆苦思甜。家长们一阵悲来一阵喜:悲的是昔日三座大山压在身,多少穷人由于活不下去,为了省一张吃饭的口,含着热泪被迫将女儿早早嫁出;喜的是今天靠了共产党的好领导,使姑娘们成为里外一把手。老一辈的思想通了,新一代更是欢快,晚婚的决心下定了,思想包袱卸掉了,学习、工作、劳动的劲头更大啦。在这几个女青年的带动下,其他女青年也学习她们,在后旺村初步形成晚婚新风。
后旺姑娘实行晚婚,与传统观念决裂,也遇到了重重阻力。一小撮阶级敌人进行破坏,说什么:
“头发都要白了还赖在家里,坏货没人要。”广大革命青年紧紧依靠党组织和贫下中农,对阶级敌人的破坏,给予严厉打击。对一些受旧习惯势力影响较深的社员,她们坚持原则,耐心教育。女青年翁玉娇已二十五岁,人家提起她的婚事,她总是说:国家号召我们晚婚,何必那么急?!玉娇不着急,老母亲却焦急起来了。一天,母亲旧话重提:“别人都说你是老姑娘啦,自己的事也不操点心。”玉娇随声应道:“国家怎么提倡,我就怎么做。”她说服了老人,一心扑在集体事业上。
青年们坚持晚婚,给后旺村增添了生机。全村整半劳力二百余人,妇女就占了百分之六、七十,其中未婚女青年又是骨干力量。姑娘们朝气蓬勃,党叫干啥就干啥。白天,她们扛起锄头下地,难活抢着干,重担争着挑,犁地、播种等样样会。晚上,她们带着书本上夜校,学政治,学文化。不少人原先一字不识,经过一段时间学习,不仅能读报,而且学会了写信;有的还担任了夜校辅导员。在农村三大革命运动的火热斗争里,姑娘们茁壮成长,一批又一批地加入了党、团组织。由于这些女青年和广大社员的共同努力,粮食产量不断增长,一九七二年全村平均亩产达到九百六十四斤。女青年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也给家庭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社员的生活水平。女团员翁细珠在十八、九岁时,父亲就病逝了。当时,上有年老多病的祖母、母亲,下有年幼的四个弟妹,最大的才十四、五岁,最小的仅二、三岁。她出家勤干活,进家巧料理,一家人生活得不错。后来,弟妹渐渐大了,有了帮手,但她还是坚持晚婚。今春,她二十七岁才结婚。
后旺村女青年认为实行晚婚,对她们有三大好处:学习好、劳动好、身体好。广大群众也认为晚婚有三利:一利国家,二利家庭,三利自己。他们积极支持晚婚,热烈颂扬社会主义制度下出现的这种新风尚。在后旺村,晚婚受到赞扬,早婚有人批评。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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