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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议定书在北京签字 李先念副总理崔载羽副总理代表本国政府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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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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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朝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议定书在北京签字
李先念副总理崔载羽副总理代表本国政府签字
  新华社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八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议定书今天下午在北京签字。
我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副总理崔载羽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和议定书上签字。
参加签字仪式的朝鲜同志有,朝鲜政府经济代表团团员:对外经济事业部部长孔镇泰、外贸部副部长方泰律,对外经济事业部局长李元荣,代表团随员申贞松、李喆洙、卢炳锡、李国铉、金永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玄峻极,大使馆商务参赞韩裕鲁、经济参赞全东洙、一等秘书朱轸极。
我国外经部部长方毅、副部长韩宗正,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外贸部副部长李强,燃化部副部长孙晓风,中国驻朝鲜大使李云川,有关方面负责人陆维钊、王斌、魏玉明、朱传贤、张星桥、张瑞杰、张文敏等,也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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