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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两国政府换文确认达成商标注册互惠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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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7-17
第4版()
专栏:

中加两国政府换文确认达成商标注册互惠协议
新华社一九七三年七月十六日讯 我国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和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苏约翰各自代表本国政府今天在北京互换照会,确认中加两国达成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国家的政府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一方国家的个人、合伙、公司、政府企业可在对方国家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参赞考辟松参加了换文仪式。
中国方面参加换文仪式的,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任王文林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任建新、吴继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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