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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的工资和物价管制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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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7-20
第6版()
专栏:国际资料

美国政府的工资和物价管制计划
美国政府的工资和物价管制计划,是美国总统尼克松在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五日宣布的“新经济政策”的国内措施,主要内容是:从宣布的当天起,把整个美国所有的工资和物价冻结九十天。尼克松当时宣称,采取这种“决定性的行动”,是用来“打破物价和(生活)费用螺旋形上升的恶性循环”。
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美国政府又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国内措施的第二阶段,即对工资和物价的冻结改为管制。但是冻结和管制的结果是物价依然上涨,通货膨胀继续发展。一九七三年一月十一日,尼克松发表咨文,宣布实行第三阶段的工资和物价管制计划。在这个阶段,政府对工资和物价继续实行管制,不过在管制的措施上作了若干修改,主要依靠“私人部门的自愿的合作”。
由于物价飞速上涨,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尼克松又宣布冻结物价六十天,立即生效。据宣布这次冻结的目的是使物价保持在不高于六月份头八天内的物价水平。
七月十八日,尼克松正式宣布第四阶段的工资和物价管制计划。对管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并且声明管制将是强迫性的。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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