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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作风 两种后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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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7-23
第2版()
专栏:

两种作风 两种后果
山东滕县龙阳公社沙土大队党总支书记 李玉磊
今年二月份,我到县里去开会,商业部门跟我协商,想安排我们大队养三千只肉食鸡。当时我想,发展肉食鸡,既是国家的需要,又能增加集体收入,是个好事,就当面接受下来。
回到大队以后,我把商业部门的打算和我的意见,向党总支作了汇报,不料却遭到了反对。大家说,肉食鸡可以发展,但一定要做好鸡房、饲料加工等方面的准备。这一来,我着了忙,便冲着大家说:马上开始养鸡,已和县里说定了。我一动肝火,大家更激动起来。有的说,养三千只小鸡,挤出几间办公室、仓库还能放得下,要长到四、五斤一只,还不得把鸡垛起来!有的说,这么多鸡吃东西,不作准备,到时候得打开粮仓让小鸡自由“开饭”。大家不但没有服从我的意见,反而批评我搞“家长”作风。经过大家的帮助,我意识到“家长”作风的恶果,便跑到县里把原来的意见收回来。
过后不久,上级分给我们队八万斤化肥,并告诉说,给这批化肥,一方面是想让我们大队今年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粮食,也是对我队去年超卖三十万斤余粮的奖励。在向各生产队分化肥时,党总支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有的主张按去年卖余粮多少进行分配,有的提出按土地面积分配。在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时,有的同志提议让我表态决定。当时我想,究竟如何分配才合理,自己也没有把握,如果轻易表了态,作出决定,说不定会否定了正确意见,支持了错误主张。即使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分了化肥,党总支成员之间的不同认识也得不到解决,这会影响今后的团结。我没有马上表态,而是把分配化肥的两种意见公布出来,征求干部、社员的意见。他们提出,化肥不能全按超卖余粮多少进行分配,那样就会有的多、有的缺,造成使用不合理;但也要落实国家对超卖农产品的奖酬政策,超卖余粮多的生产队可适当多给一些。党总支听取了干部、群众的意见以后,作出了比较合理的分配方案,干部、社员都很满意。
两件事情的处理,反映出两种作风,产生两种不同的后果。生动的事实使我认识到,在支委“一班人”之中,绝不能因为自己是“班长”,就自以为高明,要求别人对自己服服贴贴。那样就把“班长”变成了“家长”,必然搞不好“一班人”的革命团结。只有谦虚谨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才能搞好“一班人”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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