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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一九七三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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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08-03
第6版()
专栏:

中苏一九七三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签字
新华社莫斯科一九七三年八月一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一九七三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八月一日在莫斯科签字。
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弗·尼·诺维科夫出席了签字仪式。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柴树藩和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伊·季·格里申,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国驻苏联大使刘新权,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副团长高璐,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商务参赞桑志行;苏联方面有:苏联对外贸易部部长尼·谢·帕托利切夫、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副团长米·阿·基谢廖夫和苏联外交部第一远东司副司长伊·阿·罗高寿。
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弗·尼·诺维科夫和苏联对外贸易部部长尼·谢·帕托利切夫,在签字仪式前分别会见了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柴树藩,副团长高璐。签字后,苏联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伊·季·格里申设宴招待了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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