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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二次会议 讨论社团暂行登记办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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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05
第1版()
专栏:

  政法委员会二次会议
 讨论社团暂行登记办法草案
【本报讯】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于三日上午九时举行第二次会议。由董必武主任报告后,即由陶希晋秘书长综述政法委员会及其所指导的各部会的最近工作概况及编制方案等。会议讨论关于内务部草拟之社团暂行登记办法,推出彭泽民副主任及许德珩、叶笃义、王葆真、武新宇等五人负责审查研究。对各大行政区、省、市政府内如何设置政法机构,亦提出了意见送政务院参考。会议并研究了各部会工作如何使各委员了解及不兼职委员参加指导各部会工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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