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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省人民政府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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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05
第3版()
专栏:

  绥远省人民政府通告
查我军去年解放集宁时缴获敌遗弃邮政包裹一部,我人民政府为保护人民财产曾屡通知物主领取,近除大部发还外,尚有一部因地址不详无法通知特此登报请持原执据到丰镇邮局洽领,自登报之日起限期半月,逾期不领即按无着包裹处理。
原主姓名列后:北京:王宗英、靳德五、刘锡九、大昌栈杨树林、谢家胡同三十四号宋、裕华号、巨顺栈、永盛齐、大中皮栈、姬尚佐、张永、厚记皮庄、信义和,同和义、杨瑞林。天津:孙新国、豫丰公司、和巨工厂、振业公司、裕昌祥、张垣:王照、王凤英。大同:王立宣、钟楼街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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