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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四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等文件在北京签字 李强部长、阮筝副部长等代表本国政府签字李先念副总理等出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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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10-20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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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四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等文件在北京签字
李强部长、阮筝副部长等代表本国政府签字李先念副总理等出席
新华社一九七三年十月十九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七四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关于一九七四年中国向越南提供一般物资的议定书和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成套项目援助的议定书,今天下午在北京签字。
我国对外贸易部部长李强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阮筝,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协定和中国向越南提供一般物资议定书上签字。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国向越南提供成套项目援助议定书上签字的是外经部副部长韩宗正和阮筝副部长。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在签字前会见了阮筝副部长一行,同他们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越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吴船;越南南方共和驻中国大使馆二等秘书高德明;我国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附图片)
图为李强部长和阮筝副部长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等文件上签字。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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