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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农村供销社发展 三个月增加十一倍 拥有社员一百四十万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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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06
第2版()
专栏:

华北农村供销社发展
三个月增加十一倍
拥有社员一百四十万人
【本报讯】华北区农村合作社(城市社除外),在去年八、九、十三个月中,收购农产品,扶植副业生产,发展供销业务,结合建社,已收到很大成绩。
现全区已有省总社五个,市总社九个,专区社三十七个(七月前九个),县社二一八个(七月前一一八个),区分社六○一个(七月前四六九个),村社五八一二个(包括旧社三三八七个,七月前供销社仅一九三个,三个月中发展到二四二五个,增加了十一·六倍),社员由六六五、九一二人增加到一、四三一、八三三人,增加一倍还多。这说明广大农民在经济生活中(卖粮食、棉花,买日用品)真正认识了合作社的好处,因之纷纷建社入社;也证明华北合作会议以“发展农村供销社为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建立新社应与发展供销业务解决社员困难密切结合
组社与业务相结合,从发展供销业务解决社员困难中发展组织,使组织工作紧跟着业务发展,这是成功的主要经验。定县专区在收购农产与发展织布业中建立区社五十三个,村社三十个,集镇社十六个,改造旧社一七九个,发展社员一七一、九七七人,只无极郭庄(产布区)即增加社员两千多人。威县在十月份收棉业务中发展社员三九、七四八人,全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户都入了社,收购量占百分之八十左右,而且不通过市场,均以赊买换购(均折实)的方法,因此,正确掌握了棉粮价格比例,保障了社员利益。
广泛运用订立合同使供销业务经营更有计划
供销社提倡广泛运用订立合同的方法(短期小额),把产销两地的合作社供销业务联结起来,把上级社与下级社,合作社与社员组织起来,把农村与城市的农工产品衔接起来,缩短了商品流转过程,减少了资金与干部的浪费,加强了组织性计划性,提高了干部业务经营能力,保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如察省通过订合同方法生产农具十四万件,长治专区与土产公司订合同推销大麻三四七、八九五斤,平原,河北供销土布苇席均收到相当效果,使业务经营更加有计划。
对改造旧社已初步摸索到门径,长治专区转变旧社业务经营,着重为社员解决生产困难,并采用训练旧村社干部的方法。仅八、九、十三个月,即改造旧社一九○个,能较好的使业务联系社员者三○○个,证明从供销业务着手改造是成功的方法。
但在发展新社与改造旧社中,有的地区还存在一些缺点和偏向,急待克服。第一、建社中还有发生建社和业务脱节、强迫命令摊派股金等偏向。如有的地区单纯依靠支部和群众团体的保证,提出“凡是党员,村干部都要入社”的口号,有的提出大区五百名,小区三百五十名,显然是命令主义;或者动员入社时不讲合作政策,群众为获得“购买证”而入股,遇到东西一不便宜时就发生怨言或退社,或者上级社的干部走后就垮了台,这证明“欲速则不达”,不活动业务,不解决社员买卖与生产上的困难,不树立民主制度,不走群众路线是不行的。第二、改造旧社还未引起普遍重视。如河北六个专区旧社一一二七个,三个月中仅改造一七四个。改造旧社时多不能掌握积极的审慎的态度,急于求成,或千篇一律的乱改造,不发动群众,因之不能引起群众对改造旧社的热情,或者越改越坏。第三、有的地区经营业务没有重点。各省对灾区工作虽有布置,但还没进行检查督促。今后合作干部应加紧学习业务,熟悉政策。
(晓之、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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