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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污染会议结束 通过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并将提交海洋法会议考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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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11-06
第6版()
专栏:

国际海洋污染会议结束
通过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并将提交海洋法会议考虑
新华社伦敦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二日电 由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召开的国际海洋污染会议,从十月八日至十一月二日在伦敦举行。会议通过了《一九七三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其它文件。七十九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许多国际组织的六百六十五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消除石油和其它有害物质对海底的污染的措施和法规,包括上述公约。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代表在会上说,一个主权国家有权采取措施去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他们还指出,必须保证不使污染对他国造成损害,沿海国家可以对停泊在自己港口的船只违反防止污染公约的行为提出控诉。
在讨论公约中“管辖区域”一词时,苏联代表一再说什么“本公约的‘在管辖区域内’一词应当解释为十二浬以内的领海的意思”。对此,加拿大代表团发表声明说,加拿大代表团不能接受苏联代表团的解释。“加拿大代表团认为,现有的国际法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则支持苏联代表团对‘管辖区域’一词所作的解释。”爱尔兰代表团也发表声明说:“本公约没有任何一处可以解释为剥夺任何一个缔约国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对本公约所提到的任何事件采取措施的权利。”
会议通过的公约将提交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考虑。
在会议过程中,坦桑尼亚和加纳的代表发言反对南非和葡萄牙的代表出席。他们说,应该拒绝南非和葡萄牙代表的证书,把这些人赶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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