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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通过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决定 苏联代表弃权,再次采取反对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和海洋资源的顽固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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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3-11-19
第6版()
专栏:

联大通过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决定
苏联代表弃权,再次采取反对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和海洋资源的顽固立场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电 联合国大会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在全体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今年十二月三日至十四日在纽约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开幕会议,并且在明年六月二十日至八月二十九日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召开海洋法会议的实质性会议。
决议授权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一项公约,这项公约将处理涉及海洋法的一切事宜。
这项决议以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一七票赞成、零票反对获得通过;苏联、保加利亚、白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东德、匈牙利、蒙古、波兰、乌克兰和葡萄牙等十票弃权。
大会还决定邀请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和联合国纳米比亚理事会同联合国的会员国和其他组织一起参加会议。
苏联代表科列斯尼克在解释投弃权票的理由时,又一次采取了反对发展中国家维护其国家主权和海洋资源的共同愿望的顽固立场。他说什么如果各国没有达成必要的协议,关于海洋的新法规就不能付诸实施,并且表示希望在未来的海洋法会议上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这就是说,苏联实际上是坚持要拥有否决权,因为它害怕由于发展中国家拥有多数票而使会议作出不利于它维护海洋霸权的决定。
斯里兰卡代表、受联合国大会委托筹备海洋法会议的海底委员会主席阿梅拉辛格在提案通过后讲了话。他说,大会刚刚作出的决定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他指出,前面的道路是漫长而崎岖的。他还批评了某些人死抱住过时的海洋法公约不放的僵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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