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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局宣传部发出决定 规定干部学习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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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09
第3版()
专栏:

东北局宣传部发出决定 规定干部学习办法
【新华社沈阳七日电】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发出一九五零年在职干部学习的决定,规定各项学习内容及办法:(一)业务学习(包括专门理论的技术的学习及专门业务经验的总结等)仍由各企业单位、各工作部门的主管干部负责组织进行,党宣教部门则经常了解其所属各级干部业务学习情况,并研究总结经验。(二)各个时期的时事政策在党内的传达和讨论,应成为党内政治生活与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统由总支委、支部根据其直属上级党委的指示负责组织进行,并使之与党内反对不良倾向的斗争经常密切地联系起来。(三)凡文化程度尚不够初中毕业水平的在职干部均应以学习文化为主。在机关干部比较集中的地区统由行政上尽可能的举办文化补习学校,实行严格的入学、升学和毕业考试。党的总支部和支部应负责督促、检查党员之学习。(四)组织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提高其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水平。一九五零年一月至八月底,凡不需补习文化、具有一定理解能力的在职干部均应参加学习马列主义经济学。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经济学理论与当前经济建设实际的联系,反对不重视书本理论和脱离目前实际的两种偏向。该项学习须进行定期测验,公布测验结果。党的支部应负责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学习,省、市党委宣传部门应负责研究和指导其所属干部的理论学习,并及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向党委汇报并按级向上报告。决定中并规定农村区村党员干部目前除时事政策与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外,主要应学习文化。其方式可采用组织轮训班和文化补习班,及通过冬学、夜校及区村知识分子干部的个别帮助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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