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由沪至津转口出口物资 减价运输办法延长半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1
第2版()
专栏:

由沪至津转口出口物资
减价运输办法延长半年
【新华社北京十日电】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修正由沪至津转口出口物资减价运输办法,规定:东北、北方、南方各铁路减价运输的转口出口物资除原已规定的猪鬃、茶叶、桐油、生丝、茶砖外,用于出口之蛋黄蛋白也包括在内。减价运输办法实行期间原规定自去年九月十四日起至去年年底截止,现决定延长半年,至一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为止。此外并规定:凡由上海至天津之前列转口出口物资,取得国外贸易总公司证明者,如整车运输,可减收运费百分之五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