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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政府推销公债 民革发出号召、民建通过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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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1
第4版()
专栏:

协助政府推销公债
民革发出号召、民建通过决议
【新华社北京十日电】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今日发出代电,号召各地分会或分会筹备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代电全文如下:
北京市分会暨各地筹备委员会鉴:关于协助政府推销胜利折实公债问题,本会至为重视,列为中心工作,展开宣传动员。在京中委在李主席领导之下,定于本月十日上午十时集体前往前门大街一号人民银行亲自认购。并经第七次中常会决议成立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工作组,集中力量,共策进行。除俟推进办法决定另行通知外,希即于文到三日内迅速集议,确定一定时间,由自己同志尽先共同购买,起带头作用,并展开宣传运动。其对于两广、香港侨胞方面工商业界、金融界人士,尤应通过友好关系劝销为要!
【本报讯】民主建国会第五次各处工作会议于昨(十)日下午七时举行,到召集人黄炎培、章乃器及各处负责人罗叔章、孙晓村、王新元等,会议中主要的事项,是通过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三大决议:(一)电知各地分会除经常推动工商团体举行各种座谈会讲演会外,并在二月初旬、三月初旬、四月初旬各地分会同时分别举行会员推销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汇报大会,凡没有认购的要认购,已经认购的要报告认购分数,并且个别的报告参加推销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具体情况,在汇报大会中尽量串插有宣传意义的短剧或游艺节目。(二)民主建国会一、二、三月份所有的各种活动均以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为中心任务,凡远地分会急电通知,近地分会即时函知,各地分会应随时互相交换工作经验,并将推销工作具体情况报告总会。(三)“民讯定”本月内复刊,并出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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