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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沿海工厂内迁 铁路减半核收运费 铁道部公布运输减价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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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2
第1版()
专栏:

鼓励沿海工厂内迁
铁路减半核收运费
铁道部公布运输减价办法
【新华社北京十一日电】为鼓励沿海工厂内迁以就原料和市场,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特呈准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于一月二日起实行沿海地区工厂内迁铁道运输优待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沿海工厂内迁,华北在京汉路及其以西地区,华中在安徽、江西东部省界以西地区,华南在江西、湖南、贵州南部省界以北地区,经由铁路运输工厂机器、附属家具及设备满整车(三十吨),并持有工厂所在地财经委员会之证明者,减半核收运费,但成品、半成品、原料不减。凡不属于前述地区范围以内之短距离内迁超过一百五十公里者,减收运费百分之二十五。一般工厂迁移,仍按铁路运价收费,但如有特殊原因,由厂主详述理由请铁道部审核认可后,可以酌减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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