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阅读
  • 0回复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参加第七届亚运会决议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2-10
第4版()
专栏: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参加第七届亚运会决议书
新华社一九七四年二月九日讯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参加第七届亚洲运动会决议书,全文如下: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为筹备参加第七届亚洲运动会于一九七四年二月七日在北京举行了会议。决议如下:
1、会议感谢亚洲体育界主持正义的朋友为在亚运会联合会中确认我合法权利、驱逐蒋介石集团所谓全国体育组织所作的巨大努力。对于伊朗政府和体育组织为办好第七届亚运会所作出的卓越努力给予高度的评价。中国体育组织和体育工作者、运动员,决心与亚洲各国运动员在一起,共同为第七届亚运会的成功而积极努力。
2、为选拔参加第七届亚运会的中国体育代表团,会议决定于一九七四年五月在北京等地举行全国选拔赛。会议号召全中国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努力为发展我国人民和运动员与亚洲各国人民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和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3、会议决定,向台湾省的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以及旅居海外的台湾省籍体育工作者和运动员发出通知,请他们参加全国选拔赛。
4、会议指出,亚运会联合会理事会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关于确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合法权利的决议,充分反映了亚洲各国人民要求加强同中国人民进行交往的共同愿望。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会议满意地指出,不少国际体育组织已意识到了这一历史潮流,采取了尊重亚运会理事会的决定,与亚运会保持合作的态度。会议强调,亚洲人民是亚洲事务的主人,任何外来的干涉都是亚洲人民所不能容忍的。亚洲人民和体育界必将加强自己的团结,为第七届亚洲运动会的成功奋斗到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