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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前美大使馆俱乐部解雇纠纷 经劳动局仲裁获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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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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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宁前美大使馆俱乐部解雇纠纷
经劳动局仲裁获解决
【新华社南京十三日电】宁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对前美国驻华大使馆俱乐部解雇纠纷实行仲裁已获得结果。该案曾由于资方缺乏协商诚意,拖延达三月之久,曾经劳资双方协商和劳动局的调解前后在十五次以上。争议发生于去年九月初旬,前美国大使馆俱乐部董事会负责人美侨苏乐(Robert H·Soule)在九月七日、二十九日及十月三日先后通知雇用工人何荣宗等四十五人,该俱乐部即将停办,欲将工人解雇。该部工人即推选何荣宗等五位代表,与苏乐及其非正式代表就解雇问题进行谈判,要求应按前美国大使馆及前美国新闻处解雇协议,发给相等于工资两个月至三个月的解雇费。但资方毫无诚意,曾迭次更换代表,拖延时间,推诿责任,雇主委托人麦尔竟诡称前美国大使馆之名称系招牌印制之误,拒绝按前美国大使馆解雇协议发给解雇费。十月一日,麦尔并召集工人关在室内进行个别谈话,迫令工人立即签字,因遭劳方拒绝未成。之后,雇主复借口工人不慎打破酒瓶,不应发给解雇费。因此,劳方虽与之连续协商,但仍无成果。至十月八日,雇主当事人苏乐忽登报声明离境,请关系人于五日内向其清理在华一切未了案件及债务事项。劳方见报后,认为解雇纠纷尚未结果,乃呈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缓发出境证。延至十一月一日,有美侨贝肯,自称该俱乐部董事长,竟向公安局申明谓:由于劳方呈请公安局缓发离境证而正式拒绝谈判,使协商陷入僵局。同时雇主亦未遵照人民政府法令,发给工人应得之工资,陷工人生活于非常困难境地,企图逼使工人屈服分化,但工人始终不屈。至十一月二十三日,美侨苏乐鉴于阴谋不遂,乃遣贝肯至外侨事务处声称愿将以前申明作废,重开谈判。二十五日市总工会筹委会派代表一人会同工人代表与雇主当事人就解雇金、年终奖金、代假金及争议期间之工资等进行谈判,但仍因雇主方面狡猾而未获得协议,总工会筹委会乃将此案转呈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调解。劳动局接得此案后,即令争议双方听候仲裁。接着,劳动局、外侨事务处、总工会筹委会共派代表五人,组成仲裁委员会,依据现行法令及双方具体情况进行仲裁,决定由雇主当事人发给何荣宗等四十五名每人一个半月实际工资之解雇费及争议期间应得之实际工资,并按前美国大使馆俱乐部之旧例发给工人年终奖金(代假金已包括解雇费内,决定不另发给)。当时,仲裁委员会并宣布双方或任何一方对仲裁如有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五日内通知劳动局,呈请法院裁判。美侨苏乐于十二月十五日至外侨事务处领取劳动局通知书时,表示愿服仲裁,纠纷遂告结束。苏乐于付清应付款项后,已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晚离开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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