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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夏土地改革经验之二 争取一切可争取的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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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2-16
第2版()
专栏:

  恩夏土地改革经验之二
争取一切可争取的人
东宁
在群众运动中,有些人被地主收买,成了地主的爪牙,这些人大部是基本群众,又是地主统治群众的“傀儡”。群众对他们很痛恨,但往往不了解他们也是为穷所迫。因此,领导上应掌握少斗,或以斗争来争取团结的精神。五区小李官屯、牟王庄的农会主任,六区门王庄的村长,都是经过斗争又团结争取过来的。
争取这些人的两个环节:一是使他们在群众中有一个短时期的孤立,以减其威风;另外必须分给果实,以达到真正的团结。六区经群众讨论,普遍给他们以入农会的“候补期”,先交给他一半果实,余一半等他变好了,或其干伪匪的子弟回来再给。村干部并不断与其谈话,以达到改造的目的。这办法的缺点是群众活动比村干少,一区克服了这一缺点,展开一个“摘汉奸帽”运动,对伪匪“摘帽”,对狗腿“洗脸”。事先经群众酝酿,找到他的毛病,开大会由他坦白,经群众小组会批准,有一个小组通不过也不算摘掉。经验证明:凡经过“摘帽”的,表现都很好,有人把埋藏的枪支也缴出来。但酝酿必须成熟,小组讨论要贯彻,不然马上摘了帽仍不能减其凶焰,仍会帮助地主为非作歹,而不能达成彻底摧垮地主统治的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孤立顽固地主,在一区展开了顽固地主具结运动,在群众会上,由地主表明永不“反攻”,再经大家讨论后,当场全家按手印,立字据,最后由群众提出:如老老实实过日子,决不再斗,以安定他的情绪。六区则展开一个公民审查运动,也是经群众小组会审查每个人的公民权,结果凡被斗后的老实地主也给了公民权,留下的只是个别的大汉奸大恶霸了。如徐庄开始十一个人无公民权,以后经再次审查,只剩三人,这些无公民权的,大家监视他,无出门自由,有亲家来也要报告。这样事实上就争取了中小地主而孤立了顽固分子。可惜这两种办法未结合采用,如先经过公民审查,对无公民权的来一个具结运动,收效当然会更大。(冀南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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