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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煤矿是人民政府从垂死中救活的 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工商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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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8
第4版()
专栏:

中兴煤矿是人民政府从垂死中救活的
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工商业
中兴煤矿的历史,鲜明的写出了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怎样压迫榨取中国民族工商业,人民政府又怎样保护扶植中国民族工商业。
中兴煤矿是平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之一,由王子文、朱?青等于一九三五年创办。该矿的设备,在门头沟私营煤窑中最为完善,全部用电力开采,有五部绞车。井下设轻便铁道,矿工有七百余人。产量每年最高可达六万吨。
日寇统治时期,该矿除遭受无理榨取外,日寇因视该矿稍具规模,企图强占,日本浪人白鸟于一九四四年冬要求合作,经该矿拒绝,日寇宪兵即以“抗日”、“通八路”罪名逮捕了王子文和朱?青,日寇当即强行没收该矿。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二日日寇投降前夕才发还。国民党反动统治时,中兴煤矿和一切民族工商业没有例外地遭受到重重压榨,苛捐杂税达三十几种,负担累累,势难发展,而国民党在门头沟市镇设有七十二个机关,每一机关都到煤矿上掠取劫夺,以低价强购,特务、宪兵甚至持枪抢煤。此外,再加上国民党反动官僚利用特权在门头沟矿区滥开小窑,损毁矿藏,妨害正当开采,该矿更陷于奄奄一息。去年国民党反动派“八一九”限价,该矿又受到残酷掠夺,损失煤不下四千吨。解放前夕,国民党反动派疯狂征兵,派该矿“出兵”十名,该矿把借来准备发工资的五、六万元伪币抵交了征兵摊派。门头沟解放时,该公司经理、工程师、煤师以及事务主任等人,因受国民党反动宣传的欺骗,不了解人民政府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都逃离该矿。军管会为照顾工人生活并继续生产,乃决定实行代管。
代管期间共十一个月,政府尽了最大的努力使该矿从垂死状态中渐渐苏生、发展。解放初期煤产推销困难,该矿仅日销二十几吨,不够开支,煤铁公司用以煤易粮及批购等方式予以扶助,到六月止先后十五次共协助销煤约三万余吨。六月中旬,人民银行又以定货贷款办法订购煤八千吨,解决了销路问题。今夏雨季时,雨水浸窑停止生产,发不出工资,公营京西煤矿公司复贷款扶助,先后三次共贷给三千余万元。由于这些扶助,使该矿周转了资金,扩充生产工具,支付工资,并偿还了解放前欠债二千余吨煤。雨季淹窑以前,已由日产量一百五十余吨增到三百余吨。在经营管理方面,政府代管委员大体上保持原有制度,但对精简不必要的冗员,增加技术工人,建立预算制度等也做了许多必要的改革。代管期中,由于扩大生产的结果,添置购买了必要的器材,总数约值九万四千余斤小米,并向东毓记、文兴记两窑投资,约值小米十八万九千九百余斤。此外,还适当地解决了工人福利问题,如兴建澡堂、组织合作社、改进医疗设备等。该矿已于一月十六日正式发还原业主经营,即日进行点交。原业主平兴实业公司协理朱?青说:“政府在鼓励开发工矿的英明政策下,代管并扶植了中兴煤矿,我们是万分钦佩和感激的,今后仍愿在政府领导下,努力提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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