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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旧法院传统恶习 沈鸿德等贪污腐化被判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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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18
第4版()
专栏:

肃清旧法院传统恶习
沈鸿德等贪污腐化被判徒刑
【北京讯】北京市人民法院看守所戒护员沈鸿德、郝锐新,不改旧习,贪污腐化,经看守所查悉后,呈报该院,业经审理终结,分别判处徒刑。沈鸿德自一九四七年担任伪北京市地方法院看守,习染反动法院的腐化作风,在伪法院任职期间,即已贪污多次。北京解放后,被留用为北京市人民法院戒护员,虽经教育改造,仍然不改旧习,自去年三、四月起至九月止,先后自犯人宋振川、张世和等十一人的家属处收受贿赂,并违反所规,私自为犯人传递信件与物品,去年三、四月间并曾四次嫖妓。郝锐新原为伪北平市地方法院检察处公役,北京解放后,经北京市人民法院留用,并调充看守所戒护员,自去年八月起管理看守所伙食,九月,因嫖妓而陆续贪污该所伙食费十三万七千七百元,并捏报遗失公款。沈鸿德、郝锐新两人的贪污腐化行为,经法院看守所查悉后,于去年十一月十日呈报该院,该院当即将沈、郝二人拘押法办。在押期间,沈、郝二人经过教育、反省,已有悔过表示。业经法院从轻论处,继续改过。沈鸿德判处徒刑三年,郝锐新判处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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