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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特别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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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5-05
第6版()
专栏:

联大特别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四年五月二日电 讨论原料和发展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在五月一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
《纲领》的序言部分说:“鉴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长久存在着严重的经济不平衡状态,鉴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平衡状态继续不断地恶化,因而有必要减轻这些国家当前的经济困难,国际大家庭必须采取紧急而有效的措施来援助发展中国家,同时特别注意最不发达的、内陆的和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那些遭受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最严重的打击因而发展受到严重阻碍的发展中国家。
“为了保证实施《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采取和执行一个范围和意义空前的行动纲领,并在所有国家之间,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尊严和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最大限度的经济合作和谅解。”
《行动纲领》规定,必须作出一切努力,“通过对自然资源行使永久主权来结束一切形式的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以及殖民主义的、新殖民主义的和外国的统治和剥削”。“采取措施以保证自然资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的恢复、开发、发展、销售和分配,以服务于它们的国家利益,促进这些国家集体的自力更生,并加强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以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加速发展”;“促进生产国联合组织的活动,推进其目标,包括:联合的销售安排,有秩序的商品交易,增加发展中的生产国的出口收入,改善它们的贸易条件,获致对大家都有利的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半成品和制成品的价格与它们进口的原料、初级产品、食品、制成品、半成品和资本设备的价格之间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关系,并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价格与它们来自发达国家的进口货价格之间建立一种联系”;“采取措施来扭转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几种基本商品的实际价格继续停滞或下降的趋势”;“采取措施以促进生产原料的发展中国家的原料加工”。
在粮食问题上,《纲领》规定:“在同解决粮食问题有关的国际努力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问题,特别是在缺乏粮食时期的特殊问题”;“发达国家在制订有关食物的生产、储备、进口和出口的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对进口食物付不起高昂价格的发展中进口国的利益”和“需要扩大市场出口食物的发展中的出口国家的利益”。
《纲领》规定,在一般贸易问题上,应作出一切努力,采取具体步骤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和消除发展中国家的长期贸易逆差。这些步骤包括:“通过逐步消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取消限制性的贸易措施,以改善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在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同发达国家的国内产品相竞争时,每个发达国家应当提供方便以扩大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并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市场增长的份额方面获得公平合理的机会”。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必须奉行对发展中国家的非互惠的优惠原则,应设法使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持续的和不断增长的利益,以便做到使它们的外汇收入大量增加,出口多样化和加速它们的经济增长率。
《纲领》指出,在改革国际货币制度方面,应作出努力,以达到以下目的:“采取措施,制止发达国家已经有的通货膨胀,防止它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以消除国际货币制度的不稳定,特别是要消除对商品贸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汇率动荡”;“维护发展中国家货币储备的实际价值,防止其受通货膨胀和储备货币汇率下跌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充分和有效地参加关于制定一种公正和持久的货币制度的一切决策阶段”。
《纲领》还要求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来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工作和克服发展中世界的国际收支危机,包括:“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包括国际行动,以减轻在苛刻的条件下欠下的外债重担对发展中国家现在和将来的发展造成的不良后果”;“对债务逐项进行重新谈判,以期就取消债务、延期偿还、重新安排偿还日期或发给利息津贴签订协定”;“采取适当措施,在提供发展贷款方面优先照顾最不发达的、内陆的和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受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其中应当包括比较优惠的条件”。
《纲领》接着谈到,采取措施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以及作出一切努力以“制订一项符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条件的关于技术转让的国际行动准则”。
《纲领》特别提出要对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它规定:应作出一切努力来制订、通过和执行一项关于跨国公司的国际行动准则,以“防止它们干涉它们在其中从事经营的所在国的内政以及防止它们同种族主义政权和殖民政府进行勾结”;“管理跨国公司在所在国的活动,以取消其限制性商业活动和顺应发展中国家本国的发展计划和目的”。
《纲领》强调促进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指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集体自力更生和在这方面不断增长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它们在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纲领》规定采取的步骤包括:“支持设立和(或)改进适当的机构来维护它们的可出口商品的价格,改善这些产品进入市场的条件,并使其市场保持稳定”;“保护它们对自己的自然资源拥有永久主权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在区域一级和次区域一级促进、建立或加强经济一体化”;“促进发展中国家在财政、信贷关系和货币问题领域中的密切合作,包括在优惠基础上和按照有利的条件发展信贷关系”。
《纲领》强调应帮助各国行使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特别是应当作出一切努力,以“挫败妄图阻止自由和有效地行使每个国家对自己的天然资源拥有充分和永久主权的权利的尝试”。
在《纲领》的最后部分还规定,提出一项特别计划,在一段时间内向受经济危机影响最重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紧急救济和发展援助。为此,“要求工业化国家和其他可能提供款项的国家向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立即提供救济和援助”。
《纲领》“呼吁发达国家根据受影响最严重的发展中国家的请求,赞同地考虑取消债务、延期偿付或重新安排还债日期,以此作为缓和这些国家严重和紧迫的困难的一个重要贡献。”
《纲领》还规定,“决定设立一笔在联合国主持下、由工业化国家及其他可能提供款项的国家自愿提供的特别基金,作为这项特别计划的一部分,用来提供紧急救济和开发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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