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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的农业和矿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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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5-17
第5版()
专栏:

塞浦路斯的农业和矿业
塞浦路斯在地理上可以分为四个区域,即北部的海岸地带、中部平原、南中部的山区和南部沿海平原。中部平原人口稠密,是塞浦路斯谷物生产的中心。山区是重要矿业和葡萄园、森林的基地。
塞浦路斯的气候是地中海型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暖潮湿。农业在塞浦路斯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农业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四,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五。
塞浦路斯的可耕地面积占全岛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八,但灌溉面积较小。在三分之一的地区,农民采取休耕制度,每隔一年种植一次作物。
塞浦路斯独立后,努力发展民族经济,对农业比较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的措施,如提倡使用先进技术,兴修水利,鼓励多种经营。在塞浦路斯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一年)期间,政府对农业和灌溉进行了大量的投资。
塞浦路斯的农产品,除小麦、燕麦等粮食作物外,蔬菜、葡萄、柑桔的生产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是塞浦路斯最重要的出口商品。在塞浦路斯一九七三年的出口贸易总值中,农产品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主要是柑桔、土豆、葡萄、柠檬等。一九七一年,柑桔的出口达二十多万吨,土豆出口十四万多吨,葡萄出口一万二千多吨。
采矿业也是塞浦路斯的重要经济部门之一。铜矿的开采有悠久的历史。此外,已开采的还有石棉、铬、黄铁矿、石膏等矿藏。矿产品主要向国外出口,一九七三年输出的黄铁砂近五十万吨,黄铜砂四万多吨,精炼铜五万多吨,铬矿石二万多吨,石棉二万多吨。在塞浦路斯一九七三年的出口总值中,矿产品占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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