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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颁布新宪法 铁托再次当选总统 议会选出联邦执委会,比耶迪奇再次担任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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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5-19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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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颁布新宪法 铁托再次当选总统
议会选出联邦执委会,比耶迪奇再次担任主席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六日电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不久前颁布了新宪法,并根据新宪法组成新的议会。议会两院联席会议在五月十六日再次选举约瑟普·布罗兹·铁托为总统,任期无限。
铁托总统在宣誓就职后发表了简短的演说。他表示南斯拉夫将继续努力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反对外来干涉,并奉行不结盟政策。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联邦院和共和国、自治省院五月十六日举行的联席会议,还一致通过了不久前由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议会分别选出的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主席团委员。总统为主席团当然委员并担任主席团主席。主席团委员任期五年。
同日,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主席团在铁托总统主持下举行了第一次会议,选出彼·斯坦鲍利奇为主席团副主席。
五月十五日,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两院首次联席会议选出了议会的领导机构,基·格利戈罗夫当选为议会主席,佩·达普切维奇等五人当选为议会副主席,任期四年。
南斯拉夫新宪法是今年二月二十一日由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颁布的,这是南斯拉夫在战后制订的第四个宪法。
新宪法规定,联邦执行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构,相当于政府,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
新宪法在谈到南斯拉夫对外政策时指出:南斯拉夫主张,各国人民有权以其自由选择的道路和方式自由地确定和建立自己的社会政治制度,各国人民享有自决和民族独立的权利以及为达到这些目的而进行解放斗争的权利;南斯拉夫支持正在为争取民族独立和摆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以及其它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奴役而进行正义斗争的各国人民,主张发展各国平等的经济关系、自主地支配本国自然资源。
新宪法在谈到国防问题时指出:南斯拉夫各族人民始终不渝地奉行和平政策,奉行反对侵略以及任何种类侵略性压力的政策。南斯拉夫人民决心用拥有的全部力量和手段,通过武装斗争以及全民抵抗的其它形式,来维护和保卫自己的自由、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新宪法还规定,任何人都无权承认或签署投降书,也无权同意或承认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或其某一部分被占领。任何人都无权阻挠南斯拉夫公民为反对侵犯祖国的敌人而进行斗争。这种阻挠行为违反宪法,应以叛国罪论处。
据新华社贝尔格莱德一九七四年五月十七日电 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五月十七日举行的两院联席会议上,杰马尔·比耶迪奇再次当选为联邦执行委员会主席。
根据比耶迪奇主席提议,联席会议选出了由三十二人组成的新的联邦执行委员会,并任命了联邦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席。
在新的联邦执行委员会中,原联邦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兼联邦外交部长米·米尼奇、原联邦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安·弗拉图沙、原联邦国防部长尼·留比契奇大将等继续担任原职。新当选的联邦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是多·丘拉菲奇和贝·舍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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