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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止有损穷国的对海洋财富的瓜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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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6-10
第6版()
专栏:

南斯拉夫联邦执委会副主席弗拉图沙谈海洋法会议
必须制止有损穷国的对海洋财富的瓜分
厄瓜多尔外长卢西奥重申坚持二百浬海洋权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一九七四年六月九日电 南斯拉夫联邦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安·弗拉图沙对南斯拉夫《信使报》编辑发表谈话,认为必须从根本上修改现行海洋法,制订新的海洋法,以便制止当前存在的“通过侵略,在有损于弱国和穷国的情况下,维持不平等的、不公正的对自然财富和海洋财富的瓜分的情况”。
弗拉图沙就即将开幕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发表的这次谈话,刊载在五月二十二日《信使报》上。弗拉图沙在谈话中说:
“近几年来,尤其是最近,世界国际体系从根本上受到了动摇,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了这一体系的变化和瓦解,在这方面,特别突出的是争取更合理地划分世界自然资源的愿望和普遍争取更加平等和更加公正的关系与待遇的愿望。”然而,现行海洋法“已不再适用于目前世界上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及其他关系的发展状况,更不适用于未来的状况。因此,需要改变法律准则和水域关系的制度。”
弗拉图沙说:“正是在关于海洋资源、海底资源和水下资源的问题上,这个新的世界、首先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最近日益受到了威胁。尹他说,由于富国和发达国家以及它们的公司,“不合理地开发海洋,威胁着世界上沿海地区穷国、不够发达的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切身利益,损害这些国家的安全和未来的发展,使这些国家变得更加贫穷。”他说,南斯拉夫要求: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不受阻碍地、自由地支配领海内的自然资源。在经济利益区内,不让外国进行开发,而用于自己开发海洋财富。在对任何人都不得歧视、提供优惠和称霸的情况下,实现平等开发和利用国际管辖范围内的公海、海底和水下广大区域的人类共同的财富。”
弗拉图沙还谈到了加强不结盟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所有爱好和平的力量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制定和修改海洋法过程中的团结的必要性。
新华社一九七四年六月九日讯 基多消息:厄瓜多尔外交部长安东尼奥·卢西奥六月七日重申,厄瓜多尔对连接其海岸的二百浬范围以内的水面、海水、海床、底土以及其中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主权和管辖权。
卢西奥部长指出:“传统的领海观念是腐朽的和行不通的”。
他说,厄瓜多尔主张沿海国家有权对二百浬范围内的再生和非再生资源的考察、勘探、开发和利用制定规章;有权为防止、减少和消除污染带来的损害和危险以及对防止、减少和消除给海洋生态体系带来有害的或危险的其它后果制定措施;有权批准并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和索取科研成果;有权同其它国家和相应的国际技术机构达成它认为必要的措施,以便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位部长最后指出,厄瓜多尔尊重内陆国和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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