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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拉美国家政府和报纸评海洋法会议 拉美团结一致坚决捍卫二百浬海洋权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重申主张马六甲海峡只许无害通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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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6-16
第6版()
专栏:

一些拉美国家政府和报纸评海洋法会议
拉美团结一致坚决捍卫二百浬海洋权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重申主张马六甲海峡只许无害通行
据新华社利马一九七四年六月十四日电 秘鲁外交部长米格尔·安赫尔·德拉弗洛尔六月十三日在谈到秘鲁将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采取的立场时说:“秘鲁将一如既往坚决和尊严地维护对毗邻我国海岸直至二百浬的海域、海床和底土拥有主权和管辖权的主张。”
秘鲁外长表示希望在加拉加斯举行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能达成一个协议。秘鲁外长说,这次会议是根据所有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愿望修改海洋法,以阻止海洋的开发对霸权国家有利,并利用海洋资源为沿海国家谋利益。
德拉弗洛尔外长指出:“加拉加斯会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会议将修改海洋法,使海洋法不再成为一直掠夺秘鲁和所有不发达国家海洋资源的大国实行霸权的工具。”
据新华社一九七四年六月十四日讯 一些拉美国家的报纸指出:在海洋权问题上,超级大国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是根本对立的。
阿根廷报纸《民族报》五月二十九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在谈到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将出现的斗争时指出:发达国家必定越来越紧紧地依赖于拥有不可再生的原料贮藏的国家。“这也就是说,富国将依赖穷国,因此,富国企图采取一项掠夺海底这个新大陆的海床和底土的产品的政策。”
文章谈到拉美国家关于二百浬海洋权的主张时说:“拉丁美洲民族主义的最强烈表现之一恰恰是团结一致捍卫各自的海洋财富,这是有重要意义的。近两年来,拉美的主张得到了许多亚非国家的支持,这些国家同时也扩大了它们对沿岸海域的管辖权。”
《巴西日报》五月二十六日发表的一篇社论指出:“大国坚持把海洋作为对航行和飞越开放的国际区域的立场。”但是,包括巴西在内的许多国家主张二百浬海洋权,而苏联、美国这样的大国则反对这个主张。
萨尔瓦多《新闻画报》五月二十四日的社论说:在加拉加斯会议上,强国将要以有科学、技术和有开发海洋资源的能力等为借口,来反对拉美国家关于二百浬海洋权的主张。社论指出,萨尔瓦多坚持二百浬领海权。
新华社一九七四年六月十五日讯 吉隆坡消息:马来西亚总检察长阿卜杜勒·卡迪尔六月十四日在吉隆坡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重申,马来西亚坚持马六甲海峡无害通行的主张。
阿卜杜勒·卡迪尔将率领马来西亚代表团出席将在委内瑞拉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他指出,一些海洋大国,特别是苏联,要求取得马六甲海峡自由通行的权利。但是,他指出,按照马来西亚等国提出的关于领海宽度为十二浬的建议,马六甲海峡是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领海范围内。根据这一建议,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航行,只能是无害通行。
卡迪尔说,无害通行指的是对沿海国家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没有损害的通行”。他又说,如果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只是非军用船只,那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如果是军用船只,就得取得沿海国家的准许。
卡迪尔还表示马来西亚支持“专属经济区”的建议。他说,对这个区域里的“海内生物资源和海底的无生物资源”,有关的沿海国家将享有专属权。他说,马来西亚支持这个建议,因为“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们可以从中得到好处”,而且还可以阻止几个高度发达的国家的渔船远离它们的海岸来“专属经济区”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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