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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底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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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6-21
第5版()
专栏:名词解释

联合国海底委员会
“联合国海底委员会”的全称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委员会”。它是在发展中国家积极倡议之下,于一九六九年二月正式成立的,是联合国大会的常设机构。成员国由一九六九年的四十二个,扩大到后来的九十一个。
海底委员会的任务是:一,对和平利用海床洋底制订法律原则和规范;二,提出开发和使用资源的方法;三,促进国际合作;四,防止海洋污染等。
海底委员会下设三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制订国际海底制度和研究成立国际机构问题。第二小组负责拟定海洋法的原则和规定。第三小组负责研究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科学问题。
海底委员会已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举行第一阶段会议开幕后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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