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通过总务委员会关于会议组织工作和讨论项目安排的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6-23
第5版()
专栏: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通过总务委员会关于会议组织工作和讨论项目安排的报告
新华社加拉加斯一九七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电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总务委员会关于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讨论项目的安排的报告。根据总务委员会的建议,在通过会议议事规则后,会议将举行为期六天的一般性辩论。
总务委员会建议全体会议直接审议两项议题:一、和平利用海域;二、促进各国普遍参加海洋法多边公约。总务委员会并建议将会议的二十四项主要问题交由三个主要委员会研究讨论。第一委员会负责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的国际制度等;第二委员会研究一般的海洋法,即: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群岛制度、公海、内陆国和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的利益等;第三委员会处理海洋环境的保护、科学研究、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下次全体会议将在六月二十四日举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