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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业局惩处贪污人员分别撤职降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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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22
第4版()
专栏:

北京电业局惩处贪污人员分别撤职降级
【北京讯】华北电业管理总局北京电业局(原华北电业北京分公司)采购股股长关曾述、职员阎铁庄、陈士倬、沈嘉剑、朱蕴宽等五人,皆为留用旧人员,在采购中贪污舞弊,受到处分。他们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机构中从事采购器材原料时,经常受贿。解放后,不改恶习,去年四月北京森泰木行代天津新华木行交货时,采购股职员阎铁庄等即曾受贿。九月向天津恒裕木行定购东北松木电杆时,又接受贿赂,九月一日晚恒裕木行代理人王敏斋向阎铁庄家送去贿款三十万元,阎说不够分,次日王又送去支票四张,共一百三十四万元。阎铁庄即以恒裕木行名义写了四封信,分送股长关曾述五十五万元,职员陈士倬十万元,职员朱蕴宽、沈嘉剑各五万元。关曾述接到后,即复信拒绝,其他陈、朱等人则全部收下,关追问此事,阎铁庄才承认是受贿,陈、朱等人也相继说出。即找来恒裕木行王敏斋,问明事实经过后,当将所贿款项支票退回。但关曾述却企图瞒上不瞒下的欺蒙上级,不向公司报告。后来发觉阎铁庄有二十五万元支票未退,感到难于处理,才向公司报告,十二月初公司决定将采购股贪污事件向全体人员宣布,由大家进行讨论,并将所有贪污人员集中学习。至十二月七日,公司乃根据全体职工意见与他们对自己错误的认识,分别给以处分。关曾述虽拒受贿,但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与商人订立合同漏洞极多,不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给予撤职降级处分。阎铁庄虽为这次贪污首要,但经过学习后,将过去所犯错误均已坦白,从宽处理,给予撤销原职,降级为公役的处分。陈士倬、朱蕴宽、沈嘉剑三人平日工作态度不好,工作松懈,贪图私利,在学习中仍争辩掩饰,不知悔改,决定给予停职停薪处分。这一贪污事件的解决,使全公司职工受到很大教育,一致认为:今后要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错误,把工作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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