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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中小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发言 支持二百浬海洋权和海峡“无害通过”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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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7-14
第6版()
专栏:

许多中小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发言
支持二百浬海洋权和海峡“无害通过”原则
新华社加拉加斯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电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七月十二日继续进行一般性辩论。许多中小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积极支持二百浬海洋权的主张。有的代表强调,对属于一国领海范围以内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必须实行“无害通过”制度。
阿尔及利亚代表团团长穆罕默德·迈贾德强调指出,法律制度的进步在于尽可能地弥补事实上的不平等。他说,国家管辖区应包括两个不可分离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要符合领海的概念。必须明确地支持沿海国在这个区域行使全部主权。这特别要求建立一种在和平时期要事先得到许可军舰才能通行的制度。第二个因素是,在领海以外,有一个从基线算起不超过二百浬的第二个区域,属沿海国所有。沿海国在有某些保留的情况下对这个区域的全部生物和非生物资源行使主权。
关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问题,他说,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理解某些海峡沿岸国的迫切需要,并且同意建立一个照顾它们正当利益的总的通行制度。他指出,如果海峡连接领海与公海,必须实行无害通过的准则。
西班牙代表团团长何塞·曼努埃尔·德阿瓦罗亚在发言中表示支持建立二百浬经济区,但是他主张对于经济区内资源的管辖权应按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加以区别。
关于海峡通航的问题,他说,他的国家支持所有有海岸或无海岸的国家的船只从领海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无害通过的原则。他接着指出,有些国家现在拒绝无害通过的概念,它们这样做“更多地是从它们的战略目的这一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保障所有国家的和平合作、发展和安全的原则出发”。他说,“对于这些国家说来,实行无害通过的制度,就使它们不能达到自己的军事目的。这些军事目的具体说来有三点:第一,‘自由飞越海峡’;第二,运载核武器的核潜艇享有‘水下自由通过权’;最后,取消关于水面军舰、特别是载有那种可以‘自由飞越’的飞机的军舰通过时必须事先通知或得到许可的任何必要条件。”“这就是‘自由航行和飞越权利’的真正内容,这是保障在其他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海域内大肆炫耀海空实力的一个工具。实际上,持有这种主张的人对我们不谈这些方面的问题,而谈论一些很不相同的问题,说什么是为了发展商船运输,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船队,甚至说可能造成提高货运费。但是,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其真正的目的是另一套。”
德阿瓦罗亚说:“如果为了保持最强的国家之间不稳定的实力平衡而牺牲沿海国家的国家安全,那是与历史潮流和国际大家庭的客观发展背道而驰的。”
塞拉利昂代表团团长、检察长布雷瓦在发言中说:“我们热切地期望新的海洋公约和制度将管理和保护人类的共同财富,免受一小撮贪婪者的掠夺。”
他表示,他的代表团支持十二浬领海和在领海之外建立一个宽度不超过二百浬的专属经济区;承认内陆国和其他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有出入海洋和参与开发邻近海域的生物资源的权利。他还表示完全赞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无害通过的制度。
几内亚(比绍)代表团团长吉尔·费尔南德斯在发言中说,每个国家有权在考虑到本国经济和地理状况以及邻国利益的情况下划定自己的领海界限。
他说,几内亚(比绍)代表团赞成沿海国建立一个不超过二百浬的国家专属管辖区。他还表示赞成让内陆国享有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和出入海洋的权利;支持海峡无害通过的原则。
塞浦路斯代表团团长安德烈亚斯·亚科维德斯在会上指出,塞浦路斯赞同十二浬领海和二百浬经济区的主张,坚决支持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产的主张。
他指出,他的代表团赞成这样的看法:按照客观的准则,无害通过权应该适用于国际通航的海峡。
乌干达代表拉尔富·威廉·奥昌在发言中指出,作为一个内陆国家,乌干达想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进入海洋的权利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参加这次会议是准备支持十二浬领海和二百浬专属经济区的”。
他指出,新的海洋法应当以适当方式体现发展中内陆国家和地理条件不利国家的实际权利和利益。
巴林代表团团长瓦斯菲·尼迈尔在发言中说,他的政府满意地注意到大多数国家要把它们的领海扩大到十二浬的愿望。他的代表团支持大多数代表团提出的沿海国可以把主权扩大到从基线算起不超过二百浬的经济区的意见。他还表示支持群岛国家为保证领土完整以及经济、政治和民族统一而合理划定领海的权利;支持内陆国和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出入海洋的权利。
土耳其代表团团长约尔加在发言中表示,他的国家理解并支持关于经济区或承袭海的建议。他主张,经济区的界限主要应由有关国家通过谈判来划定。
尼泊尔王国代表团团长赛伦德拉·库马尔·乌帕德亚亚在发言中强调指出,发展中国家希望纠正现行海洋法的弊病,使之符合一切国家而不是少数装备齐全的国家的需要和利益,从而制订平等公正的海洋法。因此,会议的目的是制订一个对一切国家都公正并保护弱国的新的国际海洋法。
他指出,尼泊尔是一个内陆国,经常面临着往来于本国和海洋之间的麻烦的过境问题。他强调,内陆国有自由出入海洋的权利和在公海捕鱼的平等权利。
此外,阿尔及利亚、塞拉利昂、几内亚(比绍)和土耳其的代表还主张邀请各解放运动的代表参加会议。几内亚(比绍)的代表对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和西哈努克亲王领导的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的代表没有参加会议表示遗憾。
比利时和梵蒂冈的代表也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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