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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结束一般性辩论 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声讨超级大国海洋霸权主义 坚决要求制订新海洋法制度以代替帝国主义旧海洋法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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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07-17
第6版()
专栏: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结束一般性辩论
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声讨超级大国海洋霸权主义
坚决要求制订新海洋法制度以代替帝国主义旧海洋法制度
新华社加拉加斯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五日电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今天结束一般性辩论。从六月二十八日以来,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一些组织的代表发了言。在一般性辩论过程中,第三世界的许多中、小国家强烈声讨和谴责以两个超级大国为代表的海洋霸权主义。他们坚决要求制订新的海洋法制度来代替在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旧海洋法制度。
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委内瑞拉代表团团长、外交部长埃弗拉因·沙赫特·阿里斯特杰塔在发言中强调指出,委内瑞拉“断然反对海洋的前途变成特权和技术独占的前途”,并主张制定一项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合理和公平的新的国际海洋法。
他重申委内瑞拉关于建立承袭海的主张。他说:“我们意识到在发展和改革海洋法方面,管辖海问题是极其重要的,沿海国家在管辖海范围内无论对海底还是对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都拥有勘探和开发的专属权利。”
他接着说:“正如委内瑞拉总统卡洛斯·安德烈斯·佩雷斯先生在这次会上所说的:
‘我们不能再让强国掠夺弱国、造成冲突和战争的传统继续下去。’‘我们不能象过去对待陆地资源那样,使海洋的利用为少数国家享受,而使多数国家陷入贫困。’”
这位外长还表示支持无出海口国家的正当要求以及巴拿马政府和人民为收复巴拿马运河区的主权而进行的斗争。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团长、司法部长穆赫塔尔·库苏马亚马查说:“军舰无限制地自由通过是违反爱好和平的国家的愿望的”。他问道:“如果外国交战国的军舰和潜艇享有在我们领海航行的最充分的自由的话,那么不仅对我国的安全,而且对东南亚各国想要在这个地区建立一个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愿望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他要求那些在利用海洋方面享有特权地位的海洋大国适应世界上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他说:“我们呼吁它们从主权平等和公平的观点出发而不要根据经济或军事的实力关系来对待海洋法问题。”
他主张将商船和包括军舰在内的具有特别性质的其他船只加以明确区分。他说,印度尼西亚支持一项其中规定群岛海域传统使用的水路的正常通商航运不受限制和得到完全承认的公约。但是,他强调指出,符合国际利益的通航问题不应同为了少数特定国家的特殊利益的通航问题混为一谈,特别是不应同军舰和潜艇根据它们各自的全球战略考虑为了军事目的的通航问题混为一谈。
他指出,用于国际通航的海峡应实行无害通过的原则,就象在领海方面所实行的那样,因为这些海峡实际上是沿岸国领海的一部分。
在谈到马六甲海峡时,他表示印度尼西亚赞同马来西亚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他说:“我国代表团也最关心解决军舰通过这类海峡的问题,因为这直接涉及沿岸国的安宁和安全。”
他说,印度尼西亚代表团赞同经济区和承袭海的概念。
索马里民主共和国代表优素福·埃勒米·罗布莱指出,主要由殖民地的宗主国制订的现行海洋法公约“无疑是为了永久保持发达的海洋大国既得的经济政治利益服务的”。他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索马里民主共和国完全同情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承袭海和专属经济区等概念。”
他强烈谴责“工业高度发达的海洋大国完全无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领土完整,继续在发展中国家沿海水域内捕鱼。”他说:“其中一些海洋大国不仅在我们的水域中捕鱼,而且经常地公然把它们的海军开到我们的家门口耀武扬威。”他表示反对海洋大国在“航行自由”的掩护下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海洋资源和进行海上间谍活动。
这位索马里代表对柬埔寨王国民族团结政府和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合法代表未能参加会议表示遗憾。
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团长拉斐尔·博尼利亚·艾瓦尔在发言中指出,大国垄断制订国际法的工作的时代已经结束。他重申拉美一些国家通过的《圣多明各宣言》中所规定的关于领海和承袭海的原则。他说:“沿海国对命名为承袭海的领海毗连区的水域、海床和底土中的再生和非再生自然资源,行使主权权利。”他指出,这也就是说,“原则上只有这个国家有勘探、开发和保护这些资源的专属权利”。他同时认为,“沿海国可以根据自己的规章向其它国家颁发从事这些活动的许可证或执照”。他要求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现象的蔓延。他指出,他的国家身受这种污染之害。这位代表还指出应该注意地理条件不利国家的合法要求。
上沃尔特代表团团长马克·耀在发言中强调指出,由少数拥有先进的技术的国家为它们独自的利益所建立的旧的经济秩序,再也不能支配发展中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自己权利的世界了。
他说:“发展中国家已开始进行走向收复和享有其经济权利、走向对其陆地或海洋的自然资源行使有效的、永久性主权的‘长征’。”他说,因为发展中沿海国收复海底资源的要求是正义的,所以它们在制订新的海洋法方面可以指望得到内陆国的支持。
他还表示,在邻近的内陆国得以参与勘探和开发沿海国经济区的资源的条件下,上沃尔特代表团承认沿海国有权划定宽度不超过二百浬的专属经济区。
摩洛哥代表穆罕默德·库亨在发言中赞同沿海国划定十二浬领海和建立最大宽度为二百浬的经济区的主张。他指出,摩洛哥已经宣布建立七十浬的专属捕鱼区。
他说,旧的日内瓦公约目前已经不适宜了,不公正的政策不能再应用于海洋。
关于直布罗陀海峡,这位摩洛哥代表说,通过直布罗陀海峡应当符合摩洛哥参加的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无害通过原则。
这位摩洛哥代表说,民族解放运动被邀请参加,是这次海洋法会议的一个胜利。
莱索托的代表马卡奥拉·莱罗托利在发言中说:“关于海洋的现行国际法是不公正的,是对发展中的沿海国家抱有偏见的”。
他说,莱索托王国是一个处境困难的内陆国,因为它被少数白人政权统治下的南非所完全包围,这个政权推行毫无人道的种族隔离政策。
他说:“我国代表团将支持把内陆国和地理条件不利国家自由通行和自由出海的基本权利写入多边公约的建议。”
他在谈到发达国家的技术发展问题时说:“超级大国和其他远洋渔业国由于空前地糟蹋海洋和海洋资源,今天要受到谴责。”他谴责某些大国滥用“公海自由”。
不丹代表团团长辛格·彭乔指出,海洋法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该有助于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内陆国的利益,因为与会国在制订有关海洋的法规时应该把发展问题考虑在内。
在今天会议上发言的还有日本和意大利的代表。日本代表团团长小木曾本雄在发言中谈到日本对大多数国家所主张的二百浬经济区抱有的“很大优虑”时说:日本的捕鱼总量中大约百分之四十五来自那些将会包括在二百浬经济区内的海域。
他还强调这次会议应当“最大限度地照顾所有参加国的各种不同的利益”,包括那些“在传统上依赖利用海洋及其资源的国家”的利益。他表示日本准备“支持”最大限度为十二浬的领海界限,其条件是会议应当就海洋制度达成“对参加此次会议的所有国家都是公平合理的”“全面安排”,其中包括保证海洋交通、特别是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最大限度的航行自由”。
关于海底资源问题,他认为,沿海国为勘探和开发海底资源而行使主权的范围应按距离的标准明确规定。日本代表团认为,“沿海国应能在不超过二百浬限度内自由选择这项距离的大小。”
小木曾极力散布“避免渔业资源利用不足”的论调,鼓吹“合理平均分配”海洋生物资源和在这方面进行“国际合作”。他说:“我们一贯表示反对沿海国家在大大超出领海范围的一个区域内建立对渔业资源的专有权。”
会议主席阿梅拉辛格(斯里兰卡)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说,希望作一般性发言的代表团已经发言完毕。他宣布,墨西哥总统埃切维里亚将在七月二十六日向会议发表讲话。
已经开始工作的会议的三个主要委员会将就制订新的海洋法的有关问题继续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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