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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奸商! 田丽亭等投机倒把 判处劳役罚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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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23
第4版()
专栏:

严惩奸商!
田丽亭等投机倒把
判处劳役罚金
【北京讯】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对投机倒把进行非法营业的布业奸商田丽亭、刘辅臣、刘志远等三人分别判处定期劳役及罚金处分。奸商田丽亭,素有鸦片嗜好,在南布巷子十八号设有丽增祥土布庄,专作内字号买卖,不在前柜门面出售,经常进行各种投机倒把的非法经营,曾伪造伪中纺公司假商标,出售冒牌布,并虚报资本达一倍以上。前因将存布一千多匹匿存暗室,企图漏税,私设黑账,漏贴印花,已经税局查出处罚,但仍不知悔改,近又查出账载存客人市布一百八十三匹,而实际只存一百匹,有意进行变相倒把买卖;同时还买卖金银,扰乱金融,现账上尚结存银元四十枚,黄金一两二钱二分。判处劳役六个月,缓刑二年,科以罚金一千万元,并令其在商人大会上悔罪,其伪造商标底版模型三套计十四块没收,所存金银按贬价百分之三十兑换。奸商刘辅臣,代理永增昌绸布庄经理,经营内字号,不在前柜买卖,伪刻图章,开假发票,企图偷漏国税,并卖空倒把,套购花纱布公司布匹,判处劳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科以罚金三百万元,并在商人大会上悔罪,伪造的图章六个,予以没收。奸商刘志远,在天桥第一巷四号,合伙开设德隆布庄,于去年八月间,因逃避税收,及因劳资诉讼纠纷呈报歇业,该商即于九月间改为摊贩,一再虚报资本,囤积布匹,使用假商标,设立黑账,企图偷漏国税等,判处劳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科以罚金四百万元,在商人大会上悔罪,假商标七十五张,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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