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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发出通知 召开全国劳动局长会议 并邀各大城市工会代表与工商业家代表参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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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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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发出通知
召开全国劳动局长会议
并邀各大城市工会代表与工商业家代表参加
【新华社北京二十四日电】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决定在三月五日召开全国劳动局长会议,并邀请全国各大城市工会代表与工商业家代表参加。此项通知,已于今日正式发出。通知称:
会议讨论内容为:(一)执行劳资争议处理办法中的问题与经验;(二)省、市劳动局组织机构问题;(三)加强职工业余教育问题;(四)因解雇失业职工的安置与劳动介绍所的组织问题;(五)研究工会法草案;(六)其他问题。
各地出席代表之名额如下:
(一)东北、中南、西南、西北、华东各大行政区及河北、山西、平原、绥远、察哈尔五省,各派劳动局长一人,工会代表一人。
(二)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济南、武汉、长沙、南昌、广州、西安、太原、沈阳、哈尔滨、重庆,以上城市各派劳动局长一人,工会代表一人,工商业家代表一人。
(三)陕西、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浙江、福建、皖南、皖北、苏南、苏北、热河、辽东、辽西、黑龙江、吉林、松江、青岛、开封、郑州、石家庄、唐山、张家口、旅大,以上地区各派劳动局长一人。
各地劳动局须将工作总结报告及提案等,于二月二十日前送至劳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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