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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规定各中学卅一日起放寒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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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26
第4版()
专栏:

市府规定各中学卅一日起放寒假
【北京讯】本市公私立中等学校放寒假日期,已经文教局呈奉市府批准,自本月三十一日起开始。为使各校考试日期划一起见,文教局已通知各校今(二十六)日起至三十日止举行学期考试。又市立中学的民主评定操行,在期考前由各校自行决定时间举行;私立中学则根据本身具体情形,决定举行与否,时间应与市立中学同。公私立小学仍循往例自二月九日起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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