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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民政府指示 春节拥护军队、优待革命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荣誉军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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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1-27
第3版()
专栏:

山东人民政府指示
春节拥护军队、优待革命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荣誉军人
【新华社济南二十六日电】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春节拥护军队、优待革命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荣誉军人的指示。指示称:各级政府必须把拥护军队,优待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的荣誉军人,作为政府经常的任务和职责,并必须教育人民,把这些工作当作每个人应尽的任务。春节期间应以村为单位,检查一年来拥护军队、优待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的荣誉军人的工作,订出公约和代耕计划。对有劳动力的烈士、军人、工作人员家属和复员的荣誉军人,首先应组织和扶持他们生产,达到自立;对无劳动力的须特别照顾,不使荒地,不使冻饿。在城市要帮助介绍职业。在春节期间,要用各种形式进行慰问(如写慰问信,开座谈会、联欢会等),但,必须避免形式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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