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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敢于坚持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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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10-20
第4版()
专栏:

他敢于坚持原则
在辽宁省桓仁县木盂子公社,人们传颂着新干部、党委副书记孙立忠同志在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中,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事迹。
一九七三年底,孙立忠由公社的一般干部提拔为公社党委副书记。今年春天,他在仙人洞大队蹲点,听说这个大队的一个干部,未经支委会研究,为自家修房子砍了些集体的木材。经调查属实后,孙立忠立即赶到加工厂,叫马上停止加工,把木材交给集体。当时,有的干部觉得大家都挺熟的,这样处理在情面上有点过不去。孙立忠严肃指出,文化大革命前,有的干部在阶级斗争、路线斗争面前,表现软弱、动摇,犯了错误,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广大革命群众的批判。我们新班子对错误倾向如果不坚持原则,岂不是重复过去的错误吗?经过孙立忠的启发教育,大家很快统一了认识,对那个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事后,有的人对孙立忠说:“你当干部才几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得罪人!”孙立忠坚定地表示:“我当干部虽然没几天,但要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党的原则在任何人面前也不能改变。”
不久前,公社党委书记外出开会,在家的党委成员听说他的岳母病故,有的主张派几个人给送丧礼去。孙立忠认为,办婚丧事时请客送礼,是旧的传统观念,应该破除。他主张派人去帮助破旧立新办丧事,并解释说:我们要用社会主义进一步占领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大家帮助用新法办丧事,这才是对同志最好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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