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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上发言 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反对超级大国控制 指出超级大国的所谓“海上安全”是为了限制别国发展造船和海运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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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11-04
第6版()
专栏:

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上发言
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反对超级大国控制
指出超级大国的所谓“海上安全”是为了限制别国发展造船和海运事业
新华社伦敦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日电 一九七四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于十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一日在伦敦举行。七十六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三百四十五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第三世界国家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发展自己的海运和造船事业,对超级大国的控制进行了有力的斗争。会上,签订了一九七四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最终议定书,还通过了《一九七四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中国代表团团长宋之光在十月二十一日的全体会议上发言,阐述了中国代表团关于修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原则立场。他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关系到世界各国的航运事业和造船工业的发展,应由世界各国在真正平等的基础上充分讨论,认真协商,共同制定。
宋之光指出:“公约的各项规定应尊重各国主权,要充分考虑到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技术条件和自然特点,应有利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民族航运事业和造船工业。公约的技术规定不应强求一律,同时还应当允许各国根据安全航运的实践对某些不适应本国实际情况的规定作出保留或免除。”
宋之光强调指出:“公约的生效,应该具有广泛的基础。要充分认识到只有第三世界国家和广大中小国家行动起来,公约的要求才能得到普遍执行,才能充分发挥保障海上人命安全的作用。”
会上,巴基斯坦、伊朗、民主也门、埃及、坦桑尼亚、加纳、刚果、墨西哥、阿根廷、秘鲁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代表都主张制定新的公约应尊重各缔约国的主权,并具有广泛基础。在公约中有关船舶的海上安全技术规定应允许各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不适用于本国情况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保留。
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理主张遭到了两个超级大国的竭力阻挠。它们的代表在会上不厌其烦地说什么技术规定是为了“保证海上安全”,如允许保留就意味着“没有公约”等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纷纷揭露和谴责了超级大国的阴谋,并且指出它们的所谓“海上安全”是为了限制发展中国家发展自己的造船和海运事业,侵犯别国主权。在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下,超级大国的有关“提案”“建议”连遭否决。
第三世界国家还强烈要求对公约的生效有更多决定权,会议就此通过决议,同意把公约由原来的十五个国家接受就能生效扩大到二十五个国家接受后才能生效。
一日举行签字仪式时,中国代表团团长宋之光和其他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一九七四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最终议定书上签字。宋之光团长签字后,就西贡当局的签字发表了书面声明,指出西贡当局的代表无权单方面在最终议定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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