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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地下核试验条约”成了核军备竞赛加速器 苏修进行一年多来爆炸威力最大的一次地下核试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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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4-11-15
第6版()
专栏:

“限制地下核试验条约”成了核军备竞赛加速器
苏修进行一年多来爆炸威力最大的一次地下核试验
新华社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讯 新华社记者报道:正当苏联代表最近在联大天花乱坠地吹嘘苏美签订的“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如何“限制了研制威力最大、最危险核武器可能性”的时候,十一月二日,苏修在新地岛南部地区进行了一年多来爆炸威力最大的一次地下核试验。
据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和瑞典乌普萨拉地震研究所报道,苏修进行的这次地下核试验,“爆炸力为三百万吨到四百万吨梯恩梯”,“为六点七里氏震级”。不久前,苏修还进行了一次“爆炸力为一百万吨到三百万吨梯恩梯”的地下核试验。
苏美“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是今年七月由苏美两国首脑在莫斯科签订的。这两次大当量的爆炸最好不过地证明,这个“条约”对限制苏美地下核试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在这里,对照现实情况,再剖析一下“条约”的主要内容,对提高人们看清这个“条约”的实质,是大有益处的。
“条约”规定:“缔约每方必须从一九七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在其管辖或控制的任何地方内禁止、防止和不进行当量在十五万吨以上的核武器的一切地下试验”,并声称:“缔约每方将把自己的核武器地下试验限制在最低次数内”。“条约”把地下核试验限制在十五万吨级,并不妨碍苏美继续完善各种核武器。因为,随着地下核试验技术的不断提高,大当量核武器试验完全可以通过小当量的地下核试验来进行。“条约”把生效期规定在一九七六年三月,这就是说在一九七六年三月以前苏美各种当量的地下核试验可照常进行。事实正是这样:“条约”签订后,苏修集团为了抢时间,加快了地下核爆炸的步伐,尤其是大当量的地下核爆炸。就在“条约”签订后的一周内,苏修集团就接连进行了两次地下核试验,其中一次的爆炸强度为里氏震计五点二级。今年,苏修集团共进行了十次地下核试验,而其中七次是在“条约”签订后进行的。在这期间,美国也进行了四次地下核爆炸。
“条约”还规定:“本条约各项条款不适用双方为和平目的而进行的地下核爆炸”。这更为苏美核扩军留下了“空子”。以“和平利用”掩盖军事目的,是超级大国惯用的伎俩。据美国参加日内瓦裁军会议的代表承认:“为和平目的进行的核试验和为军事目的进行的核试验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制造用于和平的核爆炸装置的技术同制造核武器技术是区分不了的”。这样,苏美两霸完全可以在“和平利用”的幌子下,继续进行大当量的核试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
由此可见,苏美“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不仅不能起到丝毫“限制”的作用,相反这个“条约”却成了两个超级大国进行地下核试验的加速器。实际上,苏美之间一轮新的核军备竞赛已经开始。众所周知,苏美地下核试验的目的,除了进一步完善战术核武器和研究核武器新技术外,主要是使战略导弹核弹头小型化,改进弹头设计,提高单位重量的爆炸威力。目前,苏修集团正在大力发展分导式多弹头导弹,用四种新的、爆炸威力更大的导弹以替换旧的,并准备在一九七五年加以部署。这样,苏修势必要变本加厉地进行地下核爆炸。苏修头目叫嚷:苏联要“竭尽全力地使国防达到当代要求的水平”,使“苏联武装部队拥有精良的现代化武器和技术装备”。在核军备方面,美国也不甘心沦为“二等强国”,计划在一九七七年前把分导式多弹头导弹部署完毕,并加紧研制精确度更高的新的核弹头。美国国防部长表示,在“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生效以前,美国“将使目前进行的原子能委员会的各项计划得到充分发展”,“使美国将在任何方面同苏联相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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