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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开孟轲的“民为贵”这张画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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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1-28
第2版()
专栏:

剥开孟轲的“民为贵”这张画皮
北京市总工会工人理论小组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新兴地主阶级实行法家路线,先后夺了奴隶主阶级的权,登上了政治舞台,逐步建立了封建制度。在这一社会大变革中,各国的奴隶主阶级垂死挣扎,反攻倒算。孟轲自命为孔丘的继承人,他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势力,全面地疯狂地攻击法家路线,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他一面大骂新兴地主阶级在各国的统治者是“暴君”,一面极力鼓吹“民为贵”,叫嚷统治者要“与民同乐”、给“民”以“恒产”,等等。孟轲所说的“民”,是指当时社会上的哪种人呢?他所说的“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又是指的谁呢?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要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看待一切,分析一切。毛主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历史上一切推动社会前进、推动历史发展的阶级和阶层,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凡是阻挡社会前进、阻挡历史发展的阶级和阶层,都是人民的敌人和革命的对象。战国时期正是阶级关系发生急剧变化的时代。广大奴隶和被压迫的劳动者不断进行起义斗争,从根本上摧毁了奴隶制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当时的社会向前发展。新兴地主阶级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夺取了政权。当时,广大奴隶、农奴、农民以及新兴的地主阶级属于人民的范畴;而奴隶主贵族则是旧生产关系的代表者,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是革命的对象。
“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新兴地主阶级要确立自己的统治,就必须推翻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要巩固新的政权,就必须严厉镇压奴隶主阶级的反抗和复辟活动,并剥夺他们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特权。战国初期吴起在楚国变法,把世袭三代以上、对新政权无功的奴隶主贵族,遣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去开荒。商鞅在秦国变法,实行奖励耕战政策;同时强迫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劳动,提拔在耕战中有功的人
(主要是新兴地主阶级)做官吏。其矛头所向,也是享有特权的奴隶主贵族。当时的一些奴隶主贵族,在经济上失去了“井田”的“谷禄”,在政治上失去了世袭的“爵位”,就叫骂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是“苛政”、“虐政”。孔老二编造故事大骂新兴地主阶级专政是“苛政猛于虎”,孟轲声嘶力竭地嚎叫“虐政”、“虐民”,正是为这部分失去特权的奴隶主贵族喊冤叫屈。可见,孟轲所说的“民”,其实就是没落奴隶主贵族,即孔老二所说的“逸民”。他所鼓吹的“民为贵”,不过是“举逸民”的变种而已。
孟轲为了恢复他所代表的“民”的“天堂”,还提出了不少具体要求。
孟轲叫嚷,统治者必须“制民之产”,要使“民有恒产”。他说,民有了“恒产”就可以上养父母,下养老婆孩子,年老的可以吃肉穿帛,年青的可以进官学(庠序)念书。什么是“民”的“恒产”呢?孟轲不打自招地说:“方里而井。”这就是说恢复“井田”。“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复“井田”,就是恢复奴隶主的“恒产”,复辟奴隶制的经济制度。孟轲指责说,由于当时的统治者使“民”失了“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滕文公上》)这是说,“民”失去了“恒产”,就没有“恒心”了。没有了“恒心”,就什么坏事都干,以致犯罪,然后统治者又要用刑法惩处他们,这岂不是有意陷害“民”吗?
孟轲越是巧舌如簧,他所说的“民”的阶级内容就越是暴露得清楚。在奴隶社会里,有“井田”、“恒产”的是哪些人?年老的非吃肉不饱,非穿帛不暖,年青的可以到官办的学校念书的又是哪些人?是广大奴隶吗?绝对不是。在奴隶社会,奴隶不仅没有“恒产”,连自己和妻子、儿女都是奴隶主的“恒产”,他们没有丝毫的人身自由,可以被奴隶主随便买卖和杀害。奴隶根本没有到官学里去念书的权利。由于社会制度的变革,奴隶主贵族由统治阶级变为被统治阶级,失去了“恒产”,失去了“天堂”。孟轲为了替这些奴隶主贵族搞复辟、搞倒退的反革命行为作辩护,竟无耻地打起“为民请命”的招牌,咬牙切齿地诅咒这些新兴地主阶级统治者“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离娄上》)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被推翻的奴隶主阶级不甘心灭亡,时刻图谋削弱以至颠覆新兴地主阶级专政。
孟轲还攻击新兴地主阶级统治者不能
“与民同乐”,胡说西周奴隶主周文王能“与民偕乐,故能乐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梁惠王下》)这更是彻头彻尾的欺骗。奴隶主和奴隶之间,只能是压迫和被压迫、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关系。正如列宁指出的:“在这些国家中,奴隶主享有一切权利,而奴隶按法律规定却是一种物品,对他不仅可以随便使用暴力,就是把他杀死,也不算犯罪。”(《论国家》)墨翟就在《节葬》篇中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近代发掘的殷周古墓中殉葬奴隶的白骨多达上千具。这是奴隶主大量残杀奴隶的铁的见证。奴隶主为了防止奴隶逃跑,在奴隶的脸上打上烙印,或用木枷把奴隶锁起来,用绳子拴在一块。劳动时有人监工,不劳动时和牛马一样被关起来。在这样的社会里,奴隶和奴隶主能“同乐”吗?凡有剥削阶级存在的社会,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都不可能同乐,剥削阶级的享乐是建筑在劳动人民的痛苦和灾难的基础之上的。孟轲宣扬“与民同乐”,是为了美化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并且想要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者恢复奴隶主的特权,与这些“逸民”同乐。其实,在奴隶制社会里,大、中、小奴隶主之间也是等级森严,难以“同乐”的。最大的奴隶主头子“天子”才可以看六十四个人的舞蹈,诸侯只许看四十八人的,大夫只许看三十二人的。谁要是越了级,那可不得了!
鲁迅指出:“孔夫子曾经计划过出色的治国的方法,但那都是为了治民众者,即权势者设想的方法,为民众本身的,却一点也没有。”这个批判对孟轲同样适用。孟轲所谓的“民”,不仅不是劳动人民,也不是新兴的地主阶级,而是当时反动没落的奴隶主阶级。他所说的“民为贵”,就是说奴隶主贵族最“宝贵”。他所说的“君为轻”,就是说对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要轻视。
孟轲摆出一副“为民请命”的架势,一方面为被赶下台的奴隶主贵族鸣冤叫屈,另一方面对新兴的地主阶级的统治进行攻击。这正如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批判“封建社会主义”的时候所指出的那样:“为了激起同情,贵族们不得不装模作样,似乎他们已经不关心自身的利益,似乎只是为了被剥削的工人阶级的利益,才声讨资产阶级。他们用来泄愤的手段是:唱唱诅咒他们的新统治者的歌,并向他叽叽咕咕地说一些或多或少凶险的预言。”“为了拉拢人民,贵族们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舞。但是,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旧的封建纹章,于是就哈哈大笑,一哄而散。”孟轲所不同的就是在他的屁股上,深深地打着的是奴隶主阶级的纹章。
从孟轲到历代反动派,为了反对变革、反对前进,搞复辟倒退,无一不是打着“为民请命”的破旗,把自己打扮成“人民”的代表,妄图欺骗广大劳动人民。一九五七年资产阶级右派向党进攻的时候是这样,以后的彭德怀、刘少奇也都是这样。反革命两面派林彪这个孔孟之道的忠实信徒,在效法孟轲的阴谋手段方面比起他的先辈来更加恶毒。他打起“为民请命”的幌子,疯狂地攻击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林彪一伙提出的所谓“民富国强”的“民”,就是那些被无产阶级剥夺了政治权力的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民富”就是要这些反动家伙重新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剥削和压迫工农大众,叫劳动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批林批孔运动更加擦亮了我们的眼睛。谁要让反动阶级的“逸民”再爬到我们头上来,我们决不答应!我们要将批林批孔运动普及、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为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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