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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修改宪法 拉赫曼任总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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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1-28
第6版()
专栏:

孟加拉国修改宪法 拉赫曼任总统
新华社一九七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讯达卡消息:据外国通讯社报道,孟加拉国议会一月二十五日修改了孟加拉国宪法。新宪法规定,孟加拉国的行政权力由总统掌握。原总理谢赫·穆吉布·拉赫曼当选为总统,任期五年。
一月二十六日,谢赫·穆吉布·拉赫曼任命前工业部长赛义德·纳兹尔·伊斯拉姆为副总统,前内政部长穆罕默德·曼苏尔·阿里为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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