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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和西欧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 四十六个发展中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九国反复谈判,互作让步,已就签订一项贸易和经济协定达成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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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2-04
第6版()
专栏:

第三世界和西欧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
四十六个发展中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九国反复谈判,互作让步,已就签订一项贸易和经济协定达成协议
新华社布鲁塞尔一九七五年二月二日电 经过十八个月的谈判,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四十六个发展中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九国二月一日在布鲁塞尔就签订一项贸易和经济协定达成了协议。
这项协定定名为《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将于二月二十八日在多哥首都洛美签字,有效期为五年。
这项协定是经过长时期反复谈判,双方都作了让步以后达成的。据会后发表的文件透露,这项协定的主要内容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同意,在不要求互惠的情况下,让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四十六个国家出口的全部工业品和百分之九十六的农产品自由进入(免税、不限数量)西欧共同市场;由欧洲经济共同体提供一笔基金,以便在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输往西欧共同市场的十二种主要产品价格下跌时补偿这些国家收入的损失;在财政、技术和工业合作方面,规定在今后五年内由欧洲经济共同体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提供四十多亿美元的援助;此外,并规定建立联合机构,以保证协定的实施。
近年来,苏美两个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越演越烈,资本主义世界面临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第三世界力量日益壮大。西欧国家为了对付两霸和缓和经济危机,迫切要求在经济方面同第三世界国家加强联系;而第三世界国家为了抗击两霸和发展民族经济,也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西欧国家发展经济关系的要求。在上述情况下,欧洲经济共同体九国从一九七三年七月开始同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四十六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了贸易和经济谈判。
十八个月来,双方除在布鲁塞尔举行全权代表一级的会谈外,还先后举行了五次部长级会议。在谈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们一再指出由发达国家单方面决定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价格和贸易条件的作法必须结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必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经济关系。他们努力协调彼此的立场,团结一致,同西欧九国进行谈判。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国家部长理事会主席巴巴卡尔·巴说:“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国家之间团结的基础,由于谋求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得到了加强和扩大”。依靠这一团结,四十六个发展中国家在这次谈判中在改革贸易制度、稳定出口收入等方面赢得了比过去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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