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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射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毒箭——批判林彪所谓的“利己多欲乃规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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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3-23
第2版()
专栏:

  一枝射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毒箭
  ——批判林彪所谓的“利己多欲乃规律”
  勇谦
叛徒、卖国贼林彪同历来的机会主义头子一样,是资产阶级利益的辩护士。为了论证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合法性和永久性,反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林彪宣称“利己多欲乃规律”,妄图以此来蛊惑人心,好让他“名正言顺”地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颠覆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一枝射向无产阶级专政的毒箭。
“利己多欲”并不是什么超阶级的观念,更不是什么普遍、永恒的“天经地义”。它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剥削阶级思想一样,只是剥削者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也是他们用来腐蚀劳动人民,维持反动统治的毒品。两千多年前,奴隶制的卫道士孔老二,就曾赤裸裸地宣称,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出门要坐车,三个月做不到官就惶惶不可终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蒋介石,更是贪得无厌,不择手段地榨取全国劳动人民的血汗,在累累白骨堆上建立起了四大家族荒淫无耻的乐园。林彪和历代的剥削阶级统治者一样,绞尽脑汁,把剥削阶级的“利己多欲”说成是什么“规律”。这不仅成了他疯狂地聚敛财富、挥霍享受的卑鄙贪欲的自供状,同时,也暴露了他们一伙向无产阶级专政进攻的险恶用心。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虽然已经把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但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它还带着旧社会的痕迹。在分配和交换方面,不可避免地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正如列宁指出的,“就产品‘按劳动’分配这一点说,‘资产阶级法权’仍然占着统治地位。”当然,按劳分配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有它的历史作用,我们还要实行。但如果把按劳分配绝对化,扩大、强化资产阶级法权,发展下去,就必然使社会上产生两极分化的现象,滋生新的资产阶级,滋生修正主义。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是逐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还是扩大它、强化它,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逐步消灭三大差别,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革命措施,坚决支持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如工农商学兵和干部走五·七道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等。所有这些,都沉重地打击了国内外的复辟势力,挫败了地主资产阶级的复辟希望。这也就挖了林彪一类得以立足的地基。他们对这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此,他们狂热地散布“利己多欲乃规律”,大肆诬蔑党的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革命措施,恶毒攻击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妄图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并把它永远固定下来,以便他们顺顺当当地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其用心何其毒也!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林彪叫嚷“利己多欲乃规律”,与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敌人散布的论调可谓如出一辙。当时钻进革命队伍内的资产阶级分子,配合帝国主义的武装进攻,狂热地鼓吹“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资产阶级思想,讥笑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这个伟大创举。对此,列宁无情地痛斥了他们:“‘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这是资本家先生和那些保持资本主义旧习的人的论调,谁还在重复这些老调,我们就认为他就是变节分子、叛徒,他们就应当受到工人阶级的痛斥和羞辱。”(《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四五八页)同样,今天我们也要无情地批判林彪的“利己多欲”论。
毛主席最近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反修防修的锐利武器。我们一定要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弄清楚为什么要对资产阶级专政,提高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争取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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