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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尖山上“不老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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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3-24
第3版()
专栏:

  云尖山上“不老松”
湖北崇阳县泉湖公社云尖林场场长、共产党员龚鹤林,今年五十七岁了。一九六六年以来,他带领二十多名场员,在海拔八百多米的云雾山上劈山开荒造杉林,把一片荒凉的云尖山变成了葱绿的林海,群众称他是“云尖山上‘不老松’”。
一九六六年冬,泉湖公社党委决定在“出门头顶天,山山在云间”的云尖山上办林场,并派龚鹤林担任场长。老龚年纪大,身体有病。但他常说:“我活一天,就要干一天。”为了办好林场,他事事带头干,出工走在最前头,收工走在最后头,雨天雪天也不休息。八年来,他平均每年劳动在三百二十天以上,用旧了七把锄头,四把柴刀。
在办场过程中,老龚总是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逢年过节,老龚总是让同志们回家休息,自己留在场里,办场八年,他在林场里过了八个春节。他的老伴长期生病,不能起床,大家经常劝他回去照顾一下。他说:“老伴生病,有医生治疗,有儿媳照料就行了;办好林场是大事。”但是场里同志如果生了病,他却非常关心。有一次开荒,山顶上滚下一块石头,把一位同志打伤了,老龚立即把他送到医院。林场离医院三十多里路,老龚多次抽空去看望他,并鼓励他积极同伤痛作斗争,使这位同志深受感动,伤愈后立即投入了开荒战斗。
八年来,云尖林场共造杉木林一千二百多亩,新植茶园六十多亩,间作收粮八万八千多斤,收油(脂)三千三百多斤,养猪七十二头,另外还种了菜,实现了粮、油、肉、菜、资金五自给。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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