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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资两利原则 津私营企业工人店员年终奖金问题获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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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0
第2版()
专栏:

  根据劳资两利原则
津私营企业工人店员年终奖金问题获解决
【新华社天津八日电】天津市私营企业工人、店员年终奖金问题已基本解决。市人民政府劳动局月前曾深入调查了十三个行业年奖情况,在照顾工人生活和资方营业的方针下,根据各行业年奖旧例及去年工人工资调整情况,曾规定了私营企业年奖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过去无旧例者一般不开新例;已订立集体合同者,即按合同执行;解放后工资未经变动之企业,年奖一般仍照旧例办事;工资已增加者则双方依营业好坏及工资增加之多少,协商解决;凡营业不好,资方确实无力负担者,双方可协商减免。该办法并规定劳资双方取得协议后,须呈劳动局批准执行。根据这一精神并在劳动局协助各级工会参加下,在商业中,绸布、五金、百货等较大行业已由劳资双方代表协议,订立年奖处理办法合同,在工业中,恒源、北洋、达生等三大纱厂,在劳方主动照顾厂方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亦已与资方商妥,按职工技术为标准,分五级发放年奖。面粉业寿丰、福星及化学业义堂橡胶厂等已参照旧例,并根据今年营业情况,由劳资协商获得合理解决,地毯、烟草业则以行业为单位,根据已签订之行业集体合同,自行解决。截至目前止,津市已有三千余家工商业户之年奖问题获得圆满解决,其他各厂户亦均在积极进行中。
在劳资协商解决年奖问题过程中,某些行业曾发生过一些偏向。如有些资方只发年奖给职员,不发给工人;有些商店的资方曾打算明发年奖、暗抽资金,企图春节后以资金困难为理由,提出解雇工人或停止营业;也有部分店员、工人,不顾业务发展而存有“现捞一把”的想法。经劳动局及工会解释教育后,劳资双方已进一步地认识了劳资两利政策,一般都能以发展企业为重,使年奖问题得以获得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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