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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禁止核武器组织第四届大会通过决议 要求苏联签署第二号附加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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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4-22
第6版()
专栏:

  拉美禁止核武器组织第四届大会通过决议
  要求苏联签署第二号附加议定书
新华社墨西哥城一九七五年四月十九日电 四月十八日在这里闭幕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第四届大会一致通过决议,要求苏联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
由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签订的这项条约,规定禁止缔约国在各自领土上试验、使用、生产或拥有核武器,也禁止接受、存放、安装或布置任何核武器。这项条约的第二号附加议定书要求有核国家不采取违反条约规定的行动,不对缔约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的十八个成员国的代表在会议过程中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许多代表强调指出这个事实:苏联至今尚未签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条约》第二号附加议定书。
大会通过的关于这项条约现状及其附加议定书的决议说,大会对英国、法国和中国等国签署第二号附加议定书感到满意。
决议说,大会决定向苏联政府发出新的有力的呼吁,要求它在一九七六年二月十四日这项条约诞生十周年以前签署这项条约的第二号附加议定书。决议说,大会决定,如果在上述日期之前苏联政府没有满足这项要求,这个组织的成员国将提请联合国安理会考虑由于它拒绝签署而引起的局势。
决议说,大会还要求美国和法国签署这项条约的第一号附加议定书。这项议定书规定处于拉丁美洲无核区以外但在拉丁美洲控制某些领地的国家尊重这项条约。
大会在另一项决议中决定庆祝这项条约诞生十周年。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组织第四届大会是四月十五日开幕的。出席会议的还有二十七个国家的观察员。中国驻墨西哥大使姚广作为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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