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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国家体委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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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5-06
第1版()
专栏:

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国家体委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
新华社一九七五年五月五日讯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并开始在全国施行。
在全国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是贯彻执行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革命体育路线的重要措施。
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这项活动,有利于培养广大青少年、儿童坚持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习惯,提高为革命锻炼身体的自觉性;有利于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这次公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分儿童组、少年一组、少年二组、青年组四个年龄组,各年龄组分男女两个不同的项目和标准,锻炼标准的项目以田径、体操为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人民解放军中广泛施行,厂矿、企业、机关、农村人民公社根据情况积极施行。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依靠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卫生部门、人民解放军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红卫兵、红小兵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用毛泽东思想占领体育阵地,在体育领域实行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要向广大群众经常进行毛主席革命体育路线的教育、战备教育和体育卫生常识的教育,明确锻炼目的、任务和方法,开展革命大批判,不断清除修正主义体育路线的影响,提高群众为革命积极参加锻炼的自觉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还提出,要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因人制宜地指导群众进行锻炼和测验,防止强迫命令,形式主义,并要量力而行,注意安全。对于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较好的单位和达到标准的个人,由各地、各单位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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